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无锡正式出台新一轮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有需求劳动者均可申请

发布时间:2022-06-07 11:2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事关民生福祉和“稳就业”大局。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新一轮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就业培训的劳动者实行“先培训后补贴”的扶持举措。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及补贴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深入实施“2022年无锡市就业培训强基行动计划”,提升就业技能培训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

  新一轮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首先精准锁定培训对象——有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其中包括: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技师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低收入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其次,将有效实施培训过程管理。按照新规,培训机构须按照许可的培训资质开展就业培训,培训过程依托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过程全程留痕。

  针对当前就业市场的变化,我市将努力增加优质培训供给,有培训需求的个人可就近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除列入《2022年度无锡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的技能培训项目外,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方式,增加了智能制造—数字化产线应用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辅助绘图员(BIM建模)、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中式烹调(锡帮菜制作)等与地方产业高度匹配的培训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就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推动就业技能培训与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相融合。

  个人在本市参加经备案的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专项能力证书1000元/人、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项目,按政府购买的培训价格给予补贴。实际培训费低于相应等级补贴标准,以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为准。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执行。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先付费后补贴”原则,实行直补个人。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培训对象每人每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得超过3次。(赵晖)

来源:无锡日报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