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的所需材料如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发布日期:2022-03-17 13:44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