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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百亿元科创带建设专项资金 无锡经开区“科创十条”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13 15:35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4月8日,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布了经开区“科创十条”。

  设立百亿元专项资金,“十四五”期间,设立100亿元科创带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和新兴产业培育等。

  加快科创平台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最高给予5亿元综合性支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成效明显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经认定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重大科创项目经认定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加大科创团队支持,落地经开区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经认定最高给予5000万元综合性支持;产业领军人才经认定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性支持。

  加快科创人才引育,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区内购房的,经认定最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其核心团队人员50万元/人购房补贴。

  加快科技金融发展,落户经开区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落户经开区且重点投资区内早期科创项目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风投基金等经认定最高给予60%引导配套。

  加快重大项目引进,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最高给予1.5亿元奖励。

  加快龙头企业打造 ,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榜单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加快企业上市培育,新培育上市公司或符合条件整体迁入经开区的上市公司,经认定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

  加快科创总部发展,新落户的科创型企业总部,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入选相关评定榜单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加快科技服务业培育,著名科技服务业企业、文创、赛事、会展企业落户经开或举办大型科创会展活动的,经认定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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