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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BH202111003-X01]XDG-2010-82号地块(香槟街)A地块续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1-11-26 17: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10-82号地块(香槟街)A地块续建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0-82号地块(香槟街)A地块续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XDG-2010-82号地块(香槟街)A地块续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1]2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安富置业无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苏安富置业无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湖区建筑路南侧、青祁路东侧、北华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013.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0692.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238.42,包括1#主楼5667.13平方米、2#主楼17663.31平方米、商业裙房32312.08平方米、配套用房344.56平方米、其他用房251.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453.84平方米。1#主楼建筑高度67.4米,2#主楼建筑高度85米。 
    2.1.3合同估算价:190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5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1月1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1月10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4月04日 17:30
    2.1.5其他: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注: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3%。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的全部工作。 1、 设计部分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续建、装饰、水电、暖通、消防、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深化设计(包含装修深化设计、幕墙外立面深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 2、施工部分内容:项目续建部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续建,室内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夜景照明,室外景观及配套道路等;项目整体竣工综合验收交付使用。最终负责档案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3、设备采购部分内容:电梯、太阳能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2018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设计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设计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 3 个月且无在建工程。 注:①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②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年11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11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年08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 17:00 时至2021年12月01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隐秀路 152 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安富置业无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湖滨区隐秀路811-812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过工 
联系人:
毛工、陆工 
电话:
 
电话:
0510-88220651 
传真:
 
传真:
0510-887065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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