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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1-05148 | 生成日期 | 2021-10-12 | 公开日期 | 2021-10-15 |
文件编号 | 锡卫妇幼〔2021〕12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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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新增无锡市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初筛机构 |
各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无锡市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工作,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7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增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初筛机构申报的通知》。前期,各地各单位已根据要求完成申报。2021年9月初,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根据《 江苏省城乡妇女宫颈癌检查质量控制内容与操作标准(试行)》《 江苏省城乡妇女乳腺癌检查质量控制内容与操作标准(试行)》等要求,对已申报初筛机构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依据资料查阅、现场查看和人员考核等综合评审结果,现确认新增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和无锡怡和妇产医院等5家单位为无锡市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初筛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发布)
来源: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