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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1-05216 | 生成日期 | 2021-08-17 | 公开日期 | 2021-08-17 |
| 文件编号 | 锡民地函〔2021〕90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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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江溪生活广场的复函 |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江溪生活广场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1〕710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建筑物命名为“江溪生活广场”(Jiangxi Shenghuo Guangchang)。其范围:东至行创四路,南至金城东路,西至江海南路,北至春城家园。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7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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