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9 17:4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民发〔2019〕93号)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要求,2021年3月23日、4月21日及4月27日,市民政局钱青艳、顾炜、蔡坤强对我市的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和诚残疾人辅助器具有限公司、无锡双健假肢与矫形器有限公司、无锡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江南假肢装配康复中心等五家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五家企业均配备有独立接待室、制作室和功能训练室,经营场地使用面积分别为385平方米、785平方米、1094平方米、650平方米和650平方米;
二是五家企业均配备有执业假肢制作师、假肢装配工,执业矫形器制作师、矫形器装配工。以上技术人员与企业均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企业也为其正常缴纳社保;
三是五家企业均配备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对线调整、假肢训练等必备工具和器材。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