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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 2020-11-27 14: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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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0-12-09 14:40:17 |
颁发部门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实行状态 | 执行中 |
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锡人发〔2020〕48号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0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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