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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优惠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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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7305 生成日期 2020-12-09 公开日期 2020-12-29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20〕18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30元/人·次的优惠价格,从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影视基地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30元/人·次的优惠价格,从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人群的优惠政策按国家或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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