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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XQ202011014-X01]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0-11-24 09: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0〕1092号) 锡新行审投备[2020]10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贤路以南,至德大道以东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908.24平方米。其中改建部分用地约31164平方米,计划将部分原建筑物改造为幼儿园及宿舍,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11532.38平方米;新建部分用地面积5774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45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作为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使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土建、装修、机电、给排水、暖通、多媒体设备、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按照中型公共建筑要求设计。 
    工期:4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50.0 万元
    招标范围: 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前期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交评)初步设计、概算(包含工程量清单,满足新吴财政审核要求)、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水、暖、电、景观、海绵、室内二次装修(含机电)、校园文化(含标识)、室外场地(包括综合管线)、基坑围护、太阳能、雨水回用、抗震支架、变电所、报告厅声学深化、泛光照明、净水系统、光伏、钢结构、驳岸、桥梁、路灯、绿建节能及绿建预评审、厨房设计、新风、智能化、水土保持、BIM优化设计,完成相关报建、设计、建造与运营维护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设计人必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如需),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绿建审核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必须取得二星级绿色标识,负责相关检测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电磁辐射检测报告、室外噪声检测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审核意见单及评估报告等。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其他: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7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注册建筑师一级]资质,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无锡,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特殊情况更换须经发包人同意。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④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 9:00 时至2020年11月30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8日 10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一(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当天,投标人不得到开标现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薛震 
联系人:
王慧 
电话:
0510-88586280 
电话:
0510-81892528 
传真:
 
传真:
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4751811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评标办法.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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