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正文

关于《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送审稿)》的说明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4350 生成日期 2020-08-12 公开日期 2020-08-1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对《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送审稿)》说明和解读。

关于《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送审稿)》的说明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定(送审稿)》)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规定(送审稿)》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长期战略,是国家战略。开展人民防空建设事关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目前人民防空工作有关的规章有两部,分别是《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和《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两部规章都已制定出台十多年,至今虽进行了几次部分修改,但是随着上位法的变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中很多内容已不再适应工作的需求。尤其是人防工程的结建比例、易地建设要求、维护管理主体等重要内容都已有了新的规定。并且两部规章在部分内容上存在重叠交叉,部分规定也不一致。为了理顺法律关系,完善人防法治体系,经市司法局同意,我办将两部规章予以整合,重新组织制定《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二、制定《规定(送审稿)》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制定《规定(送审稿)》,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防工程建设使用规定》《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参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泰州、宿迁等其他兄弟城市的立法经验和好的做法。

  根据2019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安排,2019年3月,市人防办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并进行了立法依据汇编和外出调研学习等前期准备,通过梳理现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起草工作。去年9月份完成了《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市人防办根据立法程序,于去年10月组织专家、相对人、行业协会和市(县)、区人防部门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全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向市住建局、财政局、应急局、发改委、自规局等多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全文,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市人防办会同市司法局进行多次论证和修改,并专程赴省人防办听取修改意见,形成了现在的《规定(送审稿)》。

  三、《规定(送审稿)》修改的主要内容

  《规定(送审稿)》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对人防工程的结建标准、易地建设的要求、工程维护管理的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人防工程建设方面

  根据上位法规定,对新建民用建筑直接按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来修建6级及以上防空地下室。不再使用原先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分开计算应建面积的方法,这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下人防工程建设需求所作出的变动,也是更便于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对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标准也作了进一步明确,分项列出允许易地建设的情形,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易地建设,确保做到所有人防工程应建尽建。

  (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

  《规定(送审稿)》主要是从主体和经费两方面来全面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根据地方工作实际,《规定(送审稿)》中明确按《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无法确定平时使用人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为平时使用人,确保每个工程都有主体可以开展维护管理工作。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也明确由平时使用人负责,对于具体的经费规定由市人防办与市住建局另行规定。同时针对目前人防工程维护不到位没有相应罚则的情况,《规定(送审稿)》中对《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人防主管部门在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当影响防护效能的,应当责令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限期修复,可以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列出了三项属于因维护管理不当影响防护效能的情形,便于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能确保工程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三)指挥通信及宣传教育方面

  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对人防专业队的组建主体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全省统一组织警报试鸣的要求将警报试鸣日期改为9月18日。宣传教育工作中主要增加了在小学开展人防知识教育的要求,将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是对我市多年来探索小学人防教育工作成果的巩固。

来源:无锡市司法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