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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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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3706 生成日期 2020-07-16 公开日期 2020-07-16
文件编号 锡民函〔2020〕25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薛海萍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居家养老后续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对我们在新时期科学规划和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市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33.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6.49%。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市紧抓养老服务改革“双试”契机,积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于2019年5月顺利通过民政部和财政部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获评“优秀试点地区”。

  我市的居家养老工作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于2005年开始试点,目前已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为平台,以保障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需要为重点,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各种为老服务为基本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服务发展逐步规范。我市先后制定实施《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无锡市社区居家养老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基本规范》《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规范》《智慧养老建设规范》等标准和规范,研究编制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操作手册,并对达标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给予适当补贴,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争先创优,提档升级。

  二是养老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无锡市养老服务项目补贴办法》《无锡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对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补贴、智慧养老补贴、区域性助餐补贴、养老服务人才补贴、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多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引入多种模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通过系列扶持政策,培育了朗高(上市公司)、九如城(连锁百家机构)、金夕延年(光大控股企业)、净慧等一批品牌化龙头企业(机构);通过少量财政资金引导,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广益、太湖和新安等街道采取“社区筹一点、企业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等合作经营模式,上海海阳、北控宏泰、康乐年华、澄乐居、椿熙堂、百意等多个连锁品牌企业参与公办民营发展模式,“96158”、安康通、中科西北星等纯民办经营模式,美湖等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结对冠名模式。全市1100余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率超过45%。

  三是智慧养老网络基本构建。2009年,我市率先建成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2016年,借助无锡互联网、物联网优势,建成全市共享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同时将市人社、卫计、残联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和市“96158”便民服务中心等区域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资源,以及其它社区便民服务资源全面进行对接,有效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无锡市民政局牵头编制了国内首个智慧养老省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已于2019年3月正式发布实施。目前全市已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超过150家。《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先后对“无锡智慧养老经验”进行报道,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次获得“中国智慧养老十大品牌”。

  四是困难老人保障更加完善。出台《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加大对高龄、贫困、残疾、失独、失能等重点人群养老服务援助力度,服务对象由原先的8类扩大到17类,服务工时由原来的2工时拓展到最高16工时,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四大类,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占比超过10%。出台《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0元/户的政府补贴。2019年受益家庭855户,今年计划完成2700户。

  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全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开展《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适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定《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无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围绕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着力构建系统完善、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

  二是加大养老服务精细化供给。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探索实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成率分别达到80%和50%。强化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质量监管,在目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开展满意度调查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援助服务评估制度,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落到实处。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5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连锁经营10家以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知名品牌企业,各市(县)区建有3-4家通过多元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运行和管理的企业(机构),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率分别达到80%和50%,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四是加快推动智慧养老建设。积极推动省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在全市实施,争取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示范的规范化智慧养老发展高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为老年人提供定位救援、日常照料、餐饮保健、健康咨询、异地诊疗、电子商务等智慧化服务平台的广泛应用。有效利用大数据挖掘养老服务数据隐含的信息,提高养老服务数据的利用率和价值。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依据新颁布实施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会同人社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按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岗位补贴、入职奖励、特岗津贴等各项奖补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借鉴南京等地先进经验,探索“时间银行”公益互助养老模式。

  以上办理情况如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

  无锡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6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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