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16:5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实验幼儿园委托,就其雅居乐教室家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雅居乐教室家具
2.原项目编号:XCGZX2020-0107
3.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9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二、更正(变更)信息
更正(变更)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29页中“2、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有效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销合同、购销发票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且投标时须提供购销合同、购销发票和验收报告原件。”更改为:“2、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购销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29页中“3、设计人员(2分)。投标人聘用设计专业本科专业人才的,有一位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相关设计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更改为:“3、设计人员(1分)。投标人聘用“工业设计专业”本科设计人员的,有一位得1分,最高不超过1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相关设计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29页中“(4)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12分)”更改为:“(4)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11分)”
4、招标文件第29页中“4、产品工艺比较(8分)。将所投教室中序号11“茶杯置物架(含吊柜)”、序号29“儿童床”、序号21“玩具柜2(中大班用)”、序号28“午睡室办公桌”的生产工艺图(三视图)和拆分图,在产品工艺结构的科学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和工艺描述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最高不超过8分。(优7-8分,良5-6分,一般4分)”更改为:“4、产品工艺比较(9分)。将所投教室中序号11“茶杯置物架(含吊柜)”、序号29“儿童床”、序号21“玩具柜2(中大班用)”、序号28“午睡室办公桌”的生产工艺图(三视图)和拆分图,在产品工艺结构的科学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和工艺描述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最高不超过9分。(优8-9分,良6-7分,一般4-5分)”
5、招标文件第28页中“(2)技术指标(34分)”更改为:“(2)技术指标(35分)”
6、招标文件第28页中“3、检测报告(6分)。投标人提供水性面漆(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物2项为必检项)、水性底漆(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物2项为必检项)、橡胶木指接板(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72h)2项为必检项)、带水性涂料涂层木皮饰面多层板(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72h)2项为必检项)、带静电粉末涂层的金属件、ABS(塑料)的经市级(含)及以上国家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所用主要原材料检测报告复印件,每项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且检测结果为合格,局部复印不得分,送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一致。且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无原件的该项不得分。”
更改为:“3、检测报告(6分)。投标人提供水性面漆(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物2项为必检项)、水性底漆(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物2项为必检项)、橡胶木指接板(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72h)2项为必检项)、带水性涂料涂层木皮饰面多层板(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72h)2项为必检项)、带静电粉末涂层的金属件、ABS(塑料)的经市级(含)以上国家质检单位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所用主要原材料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有效检测报告的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结果为合格,局部复印不得分;送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一致。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时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
注:以填列的《检测报告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为准,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上的名称与要求中所对应的名称不同但内容实质相同的视作等同,并按要求填写在表中。”
7、招标文件附件中增加表格(十)检测报告一览表(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20年6月12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采购人:无锡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述之路1号
联系人:朱老师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疑会或者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必须从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北二门进入12号楼大厅一楼,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乘坐电梯到达二楼,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疑会或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大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答疑会,或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12日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