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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12121 | 生成日期 | 2019-11-12 | 公开日期 | 2019-11-1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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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信保基金其他业务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我局于2019年上半年着手起草了《“普惠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机关部门意见,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联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对《“普惠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轮修改论证,并在《无锡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
一、出台背景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的金融服务。近年来,虽然各金融机构已逐渐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但仍普遍面临企业信用信息不透明、银行放贷信心不足、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等问题,制约了普惠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为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我市相继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29号)、《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8〕40号)、《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8〕51号)等一系列文件,以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
按照省政府关于建设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锡政办发〔2019〕2号)要求,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实践,我们在平台管理运行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解决了一些难题,我们在对标找差、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普惠贷”实施细则》,这是非常必要和有意义的,《“普惠贷”实施细则》也将作为平台运行的重要配套政策在未来深入推进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制定过程
在前期深入调研、总结信保基金其他业务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我局于2019年上半年着手起草了《“普惠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机关部门意见,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联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对《“普惠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轮修改论证,并在《无锡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19〕63号)正式出台后,严格遵照该办法,形成了《“普惠贷”实施细则》正式稿。
三、主要内容
《“普惠贷”实施细则》共分八章二十二条,明确了金融机构准入条件、运作方式、风险分担、损失补偿和核销程序等内容。其中,在准入条件方面,我们秉持开放原则,只要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均可参与进来;在支持对象方面,在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上线的中小微企业,在平台上发布的融资需求,原则上都可参与普惠贷;在风险承担方面,对采取“基金+银行”风险分担模式的业务,基金、银行用信本金损失风险分担比例为80%、20%。对有担保机构参与的业务,基金、银行,担保(保险)机构分担比例为60%、20%、20%。总体上讲,《“普惠贷”实施细则》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充分考虑了无锡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扩大了中小微企业覆盖面和合作银行覆盖面,能够有力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来源: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