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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11619 | 生成日期 | 2019-10-28 | 公开日期 | 2019-10-28 |
文件编号 | 锡教规财函〔2019〕60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教育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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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2019年度无锡市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有关工作 |
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院校:
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扶困助学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市教育局设立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专项用于资助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努力成才回报社会。现就做好2019年度无锡市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励志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无锡市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关爱他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二、资助标准和分配金额
2019年“励志助学金”标准为每人2000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标准可提高到每人3000元。
“励志助学金”总额为50万元。具体分配金额为:江阴市、宜兴市各10万元,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各6万元,新吴区、直属学校各4万元,滨湖区3万,经开区1万。
三、有关要求
1.“励志助学金”由学生个人及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初审后交学校评议,学校汇总后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2.11月8日前各直属院校将“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报送至市教育装备和学生资助中心。
3.11月12日前各市(县)、区教育局将“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报送至无锡市教育装备和学生资助中心
4.各单位在报送过程中要注意发掘励志典型,并形成书面材料。典型事迹以第三人称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学习成绩、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每篇字数1000字左右。各市(县)、区教育局报送2-3篇典型事迹,直属学校报送1篇典型事迹,并与相关附件一起报送。
联系人:苏文瑜,联系电话:82733039,邮箱:34499152@qq.com,地址:无锡市学前街27号423室。
附件:
1.无锡市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无锡市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