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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10407 | 生成日期 | 2019-08-30 | 公开日期 | 2019-08-30 |
| 文件编号 | 锡民地函〔2019〕74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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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翡翠湾雅园的复函 | ||||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翡翠湾雅园的复函
无锡新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翡翠湾雅园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820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位于滨湖区胡埭镇的居民区命名为“翡翠湾雅园”(Feicuiwan Yayuan)。其范围:东至振胡路,南至环镇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钱胡路。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8月30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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