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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进一步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8〕109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8-24 15:43:25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进一步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进一步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

 

  为优化我市电力供应营商环境,保障无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当好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的目标定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我市电力供应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快制度供给和改革创新,通过进一步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减少环节、简化审批,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审批服务水平,为我市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用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由电网企业“一站式”受理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单位)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信息互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共同搭建办电“绿色通道”,将全市10(20)千伏高压、400伏低压非居民用户平均办电时间分别压缩至60个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无外部线路工程(外部线路工程简称外线工程)的,办电时间原则上高压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低压项目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但无需开挖的,办电时间原则上高压项目不超过60个工作日,低压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且需开挖的,办电时间原则上高压项目不超过65个工作日,低压项目不超过25个(低压)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根据“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供电服务流程,实施“超前服务、一站办理、精简收资、并联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

  (一)征询建设超前服务

  1. 超前征询。电网企业安排专人对接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地块出让,配合规划和国土部门,编制专项用电规划,明确每个地块出让前的临时用电要求等,指导建设单位快速办理用电申请和审批。对于已经立项项目,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审批系统与供电服务系统对接,主动获取新核准项目的相关信息,提前对接用户需求,协助用户开展用电负荷测算、供电方案与施工图编制、规划路径设计等工作;为政府和企业用户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业务代办、综合能源应用等“一站式”增值服务;编制电力工程典型造价咨询手册,公布用户内部受电工程典型接线方式、设备配置方案和工程造价水平;争取办电专项资金服务地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无锡供电公司)

  2. 超前建设。根据新核准项目负荷需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电网企业及时传递电力负荷需求,提前做好电网网架规划、供配电设施布点及项目储备,推动电网建设向负荷中心延伸。(责任单位:无锡供电公司)

  (二)用电申请一站办理

  一是一窗受理。电网企业作为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的实施主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事专窗,对于全市新装、增容等用电服务,实行一站式办理服务,避免办事多头跑。推进供电、行政审批、规划、住建、市政园林、城管、交警等部门(单位)联合办电,由电网企业将申请信息和材料传送至各相关部门,让用户申请“只进一扇门”。二是精减资料。低压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两项: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高压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四项: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文。其余办电所需证照和材料通过线上方式获取并查验,减轻用户提交材料负担。三是信息共享。开放全市政务平台信息,对于用户主体资格证明、项目批复文件、房屋土地证明、规划建设许可、环评批复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发改、经信、公安、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行政审批、规划、市政园林、城管、物价、电网等部门(单位)通过线上方式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无须用户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

  (三)外线工程并联审批

  推行规划许可、道路挖掘许可、绿化许可、道路(河道)占用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操作。一是缩短方案设计与审查时间。电网企业按照用户报装用电容量,低压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高压项目不超过8个工作日完成方案编制,涉高压工程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规划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径方案审查意见,电网企业根据规划意见低压项目不超过4个工作日,高压项目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批和线路施工图编制。二是线路施工图实施并联审批。电网企业将线路施工图编制完成后通过行政审批局电子平台进行报批,线路施工图审批中涉及规划、住建、市政园林、城管等部门参与审批的,由审批牵头部门组织联合现场踏勘,形成现场踏勘共识,再通过行政审批局电子平台将踏勘信息同步传至相关部门(单位)确认,实现踏勘一次性获取信息,实行并联审批,统一出具审查意见。三是限时办结。对于线路施工图并联审批中,电网企业从受理到完成线路施工图审查总时间低压项目不超过6个工作日,高压项目不超过18个工作日,涉及各参加审批的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审批并出具批复书面意见或者核发相关许可证,依法依规应出具书面意见的事项,如不提供书面意见则视作同意。

  1.电力工程施工涉及相关行政许可实行并联审批。行政审批部门在受理电网企业线路施工图审批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联合踏勘通知单并组织联合现场踏勘。

  2.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联合踏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行政审批部门根据规划审批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长度小于100米且无需开挖破土的电力接入工程,免于规划许可。(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

  3.关于道路挖掘许可办理。道路主管部门在收到踏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面修复缴费单并完成相关审批。缴费不作为施工前置条件,可采取“施工与缴费同步”的模式,项目单位根据道路主管部门出具的修复缴费单,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缴费,缴费承诺时间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

  4.关于绿化许可办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收到踏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批并出具绿化移伐或绿地占用许可证。缴费不作为施工前置条件,绿化移伐或绿地占用采用“先移伐再缴费”的模式,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书,养护部门先行实施绿化移伐,项目单位在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缴费书,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缴费,缴费承诺时间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5.关于道路(河道)占用许可办理。交警、交通、水利、城管部门在收到踏勘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 5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6.关于其他许可办理。对于非市级管辖审批权限的,由用户向职能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电网企业积极协助用户办理相关许可手续。(责任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单位)

  (四)外线工程实施

  电力接入工程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后,项目单位按低压无开挖5个工作日、有开挖10个工作日,高压无开挖30个工作日,有开挖35个工作日的时限完成工程实施。一是科学合理确定业扩工程总周期,倒排工期,电网企业明确责任人全程跟踪督办。二是提高工艺标准化水平。电网企业牵头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大力推广标准工艺和标准设计。三是提高供电可靠性。电网企业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优化配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实施故障主动抢修,全力保障用户及时高效办电。(责任单位:无锡供电公司)

  (五)验收送电环节

  用户内、外部电力工程施工完成后(已完成内、外部工程验收,工程具备送电条件),电网企业在低压2个工作日、高压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责任单位:无锡供电公司)

  (六)运行用电环节

  电网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用户提供用能监测、能效诊断、分布式光伏、设备代维、节能改造市场化购电等综合能源服务,降低用户全周期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

  (七)服务全市重点项目

  1.延伸电网投资界面。根据全市重点项目清单,电网企业应积极落实专人做好项目全过程服务工作,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加大投资力度,对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省级及以上园区重点项目可延伸电力投资界面至用户红线外,对该类用户业扩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含输配线路、开闭所、环网柜等),可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涉及所有审查审批施工时间再提速20%。(责任单位:无锡供电公司)

  2. 实施一站式审查服务。对于市政重点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涉供电线路改迁方案审查,纳入市行政审批局的统一审批平台办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的同步审查与评估事项进行审查。电网企业应进一步优化合并内部办事机制,由电网企业营销窗口统一接受供电线路改迁方案申请,明确内部受理部门,并负责牵头完成内部意见征询,限时5个工作日内出具统一的审查意见和批复,实行“一站式审查服务机制”,全面提高为重点工程服务的效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无锡供电公司)

  3.纳入联合审图平台。非电力企业代建的电力井、电力管沟等电力设施的图纸需要报电网企业审查的应纳入市行政审批局的联合审图平台。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的联合审图机制,在限定时间内提出明确具体的正式审图意见。同时电网企业应优化内部办事机制,明确内部受理部门,并负责牵头完成内部意见征询,限时5个工作日出具统一的审查意见和批复,审查意见作为工程现场验收的依据。(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无锡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共同建立无锡市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例会、通报和监督考核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日常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完成时间:8月底)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办法提出的总体时限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细化配套政策和文件,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压减办理时间,同步更新办事指南,公告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完成时间:9月底)

  (三)深化线上服务。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能线上办结的决不线下办理,能让数据“跑路”的决不让用户“跑腿”。加快建设网上“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接入联合审批平台,推进办电进度全过程公开查询,努力实现报装办电“一网办通”、低压用户“一次都不跑”、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完成时间:12月底)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本办法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周通报涉电审批办理情况,对于未按办法要求落实优化举措、承诺未践诺的,将予以考核。考核结果将报市编办,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无锡供电公司;完成时间:12月底)

  五、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全过程工作流程简图

  

附件

  

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全过程工作流程简图

  

(有外线有开挖)

  

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全过程工作流程简图

  

(有外线无开挖)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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