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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坊明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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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9-08870 生成日期 2019-07-11 公开日期 2019-07-11
文件编号 锡民地函〔2019〕51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坊明路的复函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坊明路的复函

新吴区江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坊明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613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坊明路”(Fangming Lu),该路位于新芳路东面,南北走向,南起泰伯大道,北至金城东路,长1500米,宽3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1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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