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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08870 | 生成日期 | 2019-07-11 | 公开日期 | 2019-07-11 |
文件编号 | 锡民地函〔2019〕51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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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坊明路的复函 |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坊明路的复函
新吴区江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坊明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613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坊明路”(Fangming Lu),该路位于新芳路东面,南北走向,南起泰伯大道,北至金城东路,长1500米,宽3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1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