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9-01338 生成日期 2019-02-21 公开日期 2019-02-21
文件编号 锡劳就管〔2019〕2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各市(县)、区劳动就业(保障)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无锡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锡人社发﹝2018﹞2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产业集群化的创业载体新格局,提升我市创业载体建设整体水平,现就做好2019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工作通知如下(简称市级创业基地):

  

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就业(保障)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无锡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锡人社发﹝2018﹞2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产业集群化的创业载体新格局,提升我市创业载体建设整体水平,现就做好2019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工作通知如下(简称市级创业基地):

  一、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依法成立并达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标准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实体,包括具有集聚效应和孵化功能的创业园(街区)、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基地、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运营和管理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符合基本认定条件的创业基地实体按照《办法》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市(县)、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指导工作,对申报基地和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如实填写推荐意见,于2019年4月30日前上报市就管中心。

  (一)《2019年市级创业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二)2019年市级创业基地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2)纸质版5份;

  (三)基地介绍宣传视频(可选加分项);

  (四)含第2、3条内容的电子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市级创业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将其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摆上创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市级创业基地申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市(县)、区要大力宣传申报标准、申报程序、扶持政策等内容,吸引更多的创业载体主动申报。充分利用各部门及高校发展创业载体优势资源,积极引导电子商务产业园、高校大学科技园及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市级创业基地整体水平。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廉政纪律,认真履行初审职责,严格把关,对照市级标准和申报材料,通过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申报基地逐项核实,实地验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全面,真正将优质载体推荐申报上来。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人:周明明;

  联系电话:82411311;

  电子邮箱:1979785678@qq.com。

  附件: 1.2019年市级创业基地推荐汇总表

              2.2019年市级创业基地申报具体要求

              3.基地管理人员名册

              4.基地孵化实体清单

              5.基地在孵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1日

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来源: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