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00230 | 生成日期 | 2019-01-07 | 公开日期 | 2019-01-08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鉴于经由你公司网站“粉丝社区”传播的影视作品,并非全部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一事实。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利用收取VIP会员费及微信公众号广告产生的营利,不能全部算作本案的非法经营额。因此,本案的非法经营额无法精确计算,违法所得亦无法精确计算。鉴于你公司侵权行为实施时间较长,侵权作品传播面广、影响范围较大,非法经营额参考数额较高。2018年12月19日,无锡市版权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19日,本机关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法定时限内,你公司未对本案进行陈述和申辩,亦未对本案提出听证要求。 | ||||
无锡云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告知本机关作出上述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下:
根据著作权人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2018年11月1日的投诉。2018年11月5日,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网站进行了远程勘验。勘验结果表明,你公司通过经营网站“粉*区”(先后用过papashuang.cn、exfun.cn、leftlove.cn等域名),利用网站注册会员上传各类影视资源文件的百度网盘链接及密码进行相互分享。该网站的内容与你公司的10个微信公众号相关联。在这些微信公众号中,通过微信支付成为VIP会员,可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所有百度网盘链接的下载密码。你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收取会员费的方式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你公司还利用侵权微信公众号引流的方式将用户导入你公司的其他微信公众号,再通过这些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的方式间接获得经济利益。执法人员在远程勘验中对你公司传播的电影作品进行了抽样取证,2018年11月28日,经著作权人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鉴定后确认,取证的5部电影作品系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
现查实,自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的30个月时间里,你公司在没有得到任何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运营“粉丝社区”网站和“电影分享帮”等10个微信公众号以分享百度网盘链接的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根据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宁提供的腾讯公司结算对账单,自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你公司利用收取VIP会员费的方式获利人民币18775.20元,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的方式获利人民币101148.84元,两者合计人民币119924.04元。
2018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的情况进行了远程勘验,并抽样取证了其中的5部电影作品。取证结果如下:
1.电影《降*》,通过网站“粉丝社区”传播。上传时间:2017年1月15日16:24;点击情况:918个回复,321124次查看;上传者:她*儿;上传版块:精品资源区;上传者百度网盘账号:52***25;百度网盘资源链接:http://pan.baidu.com/s/1skL0aKH;下载密码:jpf5;文件名:Arrival.2016.HD720P.mkv;文件大小:2.1G。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29-4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36分05秒至12时37分30秒。
2.电影《隐*物》,通过网站“粉丝社区”传播。上传时间:2017年2月10日14:46;点击情况:265个回复,27479次查看;上传者:跟*事;上传版块:精品资源区;上传者百度网盘账号:tg**61;百度网盘资源链接:http://pan.baidu.com/s/1boA5RCr;下载密码:6bfg;文件名:隐C人物.mp4;文件大小:1.18G。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29-4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40分25秒至12时42分35秒。
3.电影《神*侠》,通过网站“粉丝社区”传播。上传时间:2017年7月2日13:55;点击情况:1241个回复,9362次查看;上传者:A*成歌;上传版块:精品资源区;上传者百度网盘账号:我是***998;百度网盘资源链接:http://pan.baidu.com/s/1cAV7Bo;下载密码:2yc8;文件名:神。奇N夏.mp4;文件大小:2.2G。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29-4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42分48秒至12时44分58秒。
4.电影《极限*》,通过网站“粉丝社区”传播。上传时间2017年3月10日19:06;点击情况:930个回复,8996次查看;上传者:在*辰;上传版块:精品资源区;上传者百度网盘账号:ju**62;百度网盘资源链接:http://pan.baidu.com/s/1boCAemF;下载密码:8ab7;文件名:极xianT3。终ji回gui.mp4;文件大小:1.22G。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29-4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45分15秒至12时47分45秒。
5.电影《至*刻》,通过网站“粉丝社区”传播。上传时间2018年1月12日11:39;点击情况:407个回复,4734次查看;上传者:中*;上传版块:电影交流区;上传者百度网盘账号:vy**68;百度网盘资源链接:http://pan.baidu.com/s/1kWE0fNT;下载密码:4vb1;文件名:至an时ke.avi;文件大小:1.9G。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29-4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48分02秒至12时50分17秒。
除上述5部电影作品外,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网站传播的其他电影、电视剧、动漫等作品亦进行了统计。结果表明,经由你公司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无法出具相关著作权授权证明的影视作品百度网盘链接上传数量多达数千条(有大量作品系重复上传,有效链接数量无法精确计算)。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15-0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15分15秒至12时18分00秒。
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对在你公司经营的网站进行注册的会员人数进行了取证。结果表明,截止2018年11月5日12时19分,在网站“粉*”上注册的会员人数为36294人(根据网站“粉*社区”新手报到区发帖数量统计)。相关证据:录屏文件kk 2018-11-05 12-15-00.mp4;时间区间:2018年11月5日12时19分11秒至12时19分28秒。
你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将他人影视作品分门别类进行传播的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属于恶意侵权;你公司利用传播他人作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通过收取VIP会员费的方式获利,并在网站内为自己经营的其他微信公众号吸粉,进而通过这些微信公众号广告获利的行为,属于典型的经营性侵权。你的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影视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显然损害了公共利益。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实:
1.2018年11月1日,著作权人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投诉书》。书证,证明案件来源;
2.2018年11月5日,《远程勘验笔录》1份。书证,证明对你公司传播他人影视作品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了勘验取证;
3.2018年11月28日,著作权人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鉴定证明》。书证,证明你公司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5部电影未经著作权人授权;
4.2018年11月30日,《立案审批表》1份。书证,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案批准程序;
5.2018年12月6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现场检查笔录;
6.2018年12月6日,《现场检查照片》4张。视听资料;
7.2018年12月6日,《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书证;
8.2018年12月10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对无锡云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宁的调查笔录。证人证言;
9.2018年12月10日,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书证,证明你公司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
10.2018年12月10日,刘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书证;
11.2018年12月10日,《腾讯公司结算对账单》1份。书证,由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宁提供,证明你公司自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通过收取VIP会员费的方式获利人民币18775.20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的方式获利人民币101148.84元,两者合计人民币119924.04元;
12.2018年12月10日,微信公众平台截图10份。电子证据打印,证明截止到2018年12月10日,“电影分享帮”等10个微信公众号的用户数分别为31025(电影共享局)、32618(电影猎手社)、35543(电影资源帮)、41451(电影分享帮)、53963(电影猎人局)、84952(电影共享君)、92508(电影分享局)、108797(影单社)、108827(电影分享党)、2907(粉丝交流社区);(因有部分用户数系刷粉产生,故此数据仅供参考)
13.2018年12月10日,VIP会员充值记录。电子证据打印;证明你公司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利用收取VIP会员费的方式获利;
14.2018年12月11日,《案件集体讨论笔录》1份。书证;
15.2018年12月19日,《重大行政案件讨论记录》1份。书证;
16.2018年12月19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书证;
17.远程勘验录像及截屏的数据刻录光盘1张。视听资料,证明对你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依法进行取证的过程。
以上证据合法有效,与案件事实情节形成关联,并且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你公司的违法事实和具体情节。鉴于上述事实,本机关认为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实施处罚。
鉴于经由你公司网站“粉丝社区”传播的影视作品,并非全部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一事实。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利用收取VIP会员费及微信公众号广告产生的营利,不能全部算作本案的非法经营额。因此,本案的非法经营额无法精确计算,违法所得亦无法精确计算。鉴于你公司侵权行为实施时间较长,侵权作品传播面广、影响范围较大,非法经营额参考数额较高。2018年12月19日,无锡市版权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19日,本机关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法定时限内,你公司未对本案进行陈述和申辩,亦未对本案提出听证要求。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江苏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锡市版权局
2019年1月4日
来源: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