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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8-09334 | 生成日期 | 2018-12-10 | 公开日期 | 2018-12-10 |
| 文件编号 | 锡建城[2018]5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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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城建类企业2019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 ||||

锡建城〔2018〕5号
关于开展城建类企业2019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市城建类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城建类企业《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换证企业
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的城建类建筑业企业。
二、核验换证流程
1、企业登陆“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减、更新、完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并在系统内上报,提交年度信用手册申请;
2、企业按实填写《核验登记表》(附件1);
3、企业携上年度《信用手册》(首次申请不需提供)和填写好的《核验登记表》及单位、人员信息原件等附件材料前往工商注册地所在区的住建部门进行初审;
4、各区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留存《核验登记表》等附件材料,在“一体化平台”内审核通过,填写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市住建局;
5、市住建局在收到初审意见汇总表后,完成审批并打印《信用手册》后,下发至各区住建部门,由其通知企业领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核验换证
1、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期的企业;
2、在锡施工期间,在各级住建部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检查中受到两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3、恶意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发生务工人员集体上访事件的;
4、暂缓核验换证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
1、换证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2、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处负责市区范围内城建类企业的《信用手册》换证工作,江阴、宜兴市住建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内的城建类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
3、在核验换证工作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我局城市建设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陆佳,联系电话:81822736,电子邮箱:wxzjjcxc@163.com。
附件:1、《核验登记表》;
2、初审意见汇总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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