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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8-08872 | 生成日期 | 2018-11-21 | 公开日期 | 2018-11-2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巩固去产能成果,继续开展“地条钢”排查整治,认真核查“地条钢”举报信息,开展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排查。 |
一、巩固去产能成果。2016-2017年,我市累计去产能290万吨。今年以来,省督察组和国家督察组先后对我市钢铁去产能工作进行了复核和督查,我市按照省政府部署,也多次开展复核。经过现场核查和资料审验,均不存在复产情况。
二、继续开展“地条钢”排查整治。我市今年研究出台了《无锡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锡政办发〔2018〕46号)。全年开展了多次排查,截至目前,我市已取缔“地条钢”企业没有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情况;无新增“地条钢”企业;无“中改电”情况。
三、认真核查“地条钢”举报信息。市钢铁行业去产能和“地条钢”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专家库,一旦收到举报信息,立即组织有关地区、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突击检查和专项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开展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排查。我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文件有关要求,对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备案等准入手续。我市今年开展了多次排查,截至目前,我市未审批过任何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