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30 10:13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农林(农经水利)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要求,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全市已划定蔬菜基地近两年生产情况,统筹加强蔬菜基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全市蔬菜生产稳定发展,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蔬菜基地面积动态监测工作。
请各地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蔬菜基地划定工作的通知》(锡政办〔2016〕149号)要求,对照下达划定目标任务,就蔬菜基地现有面积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监测汇总(详见附表),于7月31日前将监测汇总情况加盖公章上报我委。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蔬菜基地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此次动态监测工作。对监测中发现已划定的蔬菜基地因各种原因造成面积不足的,要及时报与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占补平衡”的原则及时补足并重新划定,将相关档案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我委。
联系人:夏倩;联系电话:85053083。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