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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购销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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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8-02043 生成日期 2018-03-23 公开日期 2018-03-27
文件编号 锡卫药政〔2018〕3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做好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购销管理工作

关于做好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购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各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全市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即将完成,下一阶段将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带量采购阶段。为尽快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保障药品临床供应,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确保省平台集中采购药品有序更替,根据《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5〕7号)、《关于做好竞价、议价、限价挂网采购药品购销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1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购销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医保报销水平,在市级价格谈判入围结果中合理遴选采购药品。按照采购计划量不低于上年度实际使用量80%、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支出25%-30%的要求,于4月15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编制。

  2. 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一品三剂型两规格”(每种药品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的总体要求报送采购品种。对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配备可适当放宽。

  3. 调整优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6号)要求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基本药物占主导地位,同时针对分级诊疗需要,在制定本机构采购目录时参考上级医疗机构目录,做好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非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外药品)的通用名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配备使用全部药品通用名总数的30%。所配备的非基药品种主要满足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常见病、慢性病及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二级综合医院要求配备使用药品。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重点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

  4. 抗菌药物、肿瘤治疗药物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管理要求。

  二、建立药品配送关系

  在坚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引导功能,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按照“两票制”政策和相对集中原则,选择服务能力强、综合信誉好和经营管理规范的药品流通企业承担药品配送任务。原则上每个产品选择的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

  三、执行“两票制”政策

  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自价格谈判结果执行之日起将同步执行“两票制”政策。各公立医疗机构要督促药品流通企业签订“两票制”承诺书,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照“两票制”要求做好票据查验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两票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署委托协议书,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带量采购合同》;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药品流通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合同范本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平台统一发布)。

  五、组织实施日常采购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全市将于4月底开始执行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为每家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个性化采购目录。医疗卫生机构要以临床保障供应为原则,做好两轮集中采购药品的有效对接和平稳过渡。在谈判结果执行前,要做好库存产品的盘点和清存工作;在谈判结果执行后,要按照本单位的年度采购计划通过省平台规范采购药品。如药品采购数量不能满足临床需求,原则上可按照不超过实际使用量的30%通过省平台申请追加。

  六、加强购销行为监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监管的工作机制,通过省平台监管系统实时监控采供双方的购销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情况的监管和督查,严禁违价采购、网下交易,重点关注采购金额大、变动异常的产品,从源头上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供货和配送情况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无锡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供应配送管理规定(试行)》(锡卫规发〔2017〕1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有关规定,防止违规供货行为,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

  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开展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采购是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的重要方式,目的是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虚高价格、保障临床供应。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政策的宣传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来源: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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