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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8-02118 | 生成日期 | 2018-03-20 | 公开日期 | 2018-03-29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校进行综合督导的通知 | ||||
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阴市商业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江苏省江阴长泾中学、宜兴市张渚高级中学、宜兴市官林中学、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
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对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1所学校进行综合督导。
督导日期大致安排如下:
5-6月: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阴市商业中等专业学校。
10-11月: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江苏省江阴长泾中学、宜兴市张渚高级中学、宜兴市官林中学、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
现场督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根据《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方案》(锡教督〔2015〕18号)或《无锡市高中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方案》(锡教督〔2014〕1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综合督导前10日将自评报告报送我室。
在现场督导前,我室将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对部分学校先期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请一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专家聘请、住宿安排等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接待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超标准,不破规矩。综合督导准备过程中其他不明事项,可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处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21858 、81827402
联系督学:郑明秋、浦培根。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20日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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