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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8-01213 | 生成日期 | 2018-02-05 | 公开日期 | 2018-02-22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努力将无锡打造成省内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意见》(锡委发〔2017〕81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无锡市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努力将无锡打造成省内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意见》(锡委发〔2017〕81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旅游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打造省内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1.经济目标。到2020年,无锡旅游总收入超过2200亿元,年均增长10%;国内游客超过1亿人次,年均增长6%;游客人均消费年均增长5%左右;旅游投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7%;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达15%以上。
2.产业目标。建成开放万达文化旅游城、田园东方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推动惠山古镇景区、宜兴善卷文化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阳山、江南古运河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鸿山旅游度假区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新增5星级乡村旅游区2家。打造一批精品酒店、主题酒店、度假酒店、特色民宿等,构建全域化、多元化、多层次休闲度假产品体系。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提高旅行社差异化竞争力,引导旅行社品牌化、集团化发展。促进“旅游+”业态融合,推进“旅游+”商业、农业、工业、文化、影视、体育、康养、教育、物联网、交通体验业态融合,建设一批“旅游+”示范基地,不断提升产业贡献度。
3.社会目标。旅游全域化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诚信旅游及其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旅游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游客满意度平均达到85分以上,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行动
(一)实施全域旅游规划整合工程
1.建立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各市(县)区要参照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工作模式,成立全域旅游发展领导机构,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联动,发挥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作用,合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旅游局,各市(县)区政府)
2.构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编制无锡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各市(县)区确立符合各自实际的发展规划或策划。以马山国际旅游岛为龙头,加强各省级度假区建设,打造环城古运河风光带和环蠡湖风光带旅游目的地,更加突出江阴和宜兴“两翼”建设,完善提升四区(山水城、阳山、翠屏山、鸿山)休闲度假功能,因地制宜推动旅游镇村(街区)建设发展,打造特色鲜明、服务完善、主客共享的休闲旅游城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规划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文广新局,市委农办,各市(县)区政府)
3.整合全域旅游资源要素。突出地方特色,形成全域旅游差异化发展新模式。确保宜兴市、梁溪区、滨湖区率先创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市)、区),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区积极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全域旅游示范镇(街道),确保无锡率先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立包括整体营销推广合作联盟、旅游度假区发展联盟、乡村旅游发展联盟等子联盟在内的无锡市旅游联盟。(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
4. 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海澜飞马水城、梦东方•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宜兴国际旅游度假区、宜兴雅达健康生态产业园、阳山田园文旅小镇、万达文化旅游城、太湖人鱼小镇、惠山古镇、崇安寺三期、小娄巷历史文化街区、长乔海洋王国、梅里文化小镇、巧克力开心乐园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力争旅游投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发改委、旅游局)
(二)实施旅游业态融合工程
5. 推动“旅游+商业”互融发展。依托清名桥、惠山古镇、荡口古镇等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崇安寺等休闲商业街区,以及博物馆、美术馆、名人故居等公共文化设施,丰富工艺品、特色餐饮、酒吧茶楼、文化体验、购物娱乐、康体休闲和民俗风情等特色业态,建设打造一批文、商、旅融合街区。梁溪区加快建设省级商贸流通创新示范区。依托城市中心商圈、商业综合体,结合旅游线路产品推广,设计开发“自由行”导购游线,拓展无锡购物之旅空间;开发建设“无锡游礼”推广平台,组织开展“无锡特色旅游商品推荐”活动。重点引进一批精品主题酒店,打造一批特色民宿。在部分历史街区陆续恢复一批老字号食肆,在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美食街、特色夜市,开展真正无锡味美食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显著地域属性的餐饮类特色文旅衍生商品。依托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体育中心等会展资源,借助“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全球锡商大会”等会展平台,推动会展旅游发展。建设一批市级“休闲商业示范基地”“休闲商业示范街区”和“休闲度假示范酒店(民宿)”。(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会展办)
6. 推动“旅游+农业”互融发展。开发拓展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培育宜兴生态乡村游、江阴文化乡村游、锡山休闲乡村游、惠山田园乡村游、滨湖风情民宿乡村游、新吴养生乡村游等乡村旅游地域品牌。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与乡村建设、精品农业、乡土文化相融合,发展水果采摘、农活体验、农事节庆、特色民宿、乡村摄影、现代民俗、养老养生等业态。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乡村旅游精品。建设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湿地旅游示范基地”、“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旅游特色小镇。到2020年,力争打造2家五星级乡村旅游区、5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和30个市级“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委农办,市农委、水利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公安局、旅游局、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7. 推动“旅游+工业”互融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设计生产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户外用品,培育“徐霞客”特色品牌。依托海澜集团、红豆集团、玉祁酒业等特色工业企业,开发设计可供游客观赏、参与、购买的工业旅游项目,建设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经信委)
8.推动“旅游+文化”互融发展。加强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包装,整合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博物馆、纪念馆、“非遗”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运河工商文化、家国文化、书香文化等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北仓门文化创意园区、古运河1955文化产业园区、“运河外滩”等文化创意园区的功能,加快培育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现代传媒、影视作品制作等业态。推动文化资源旅游化,通过演艺、节庆、会展、图书、音乐、美术、自然和文化遗产等载体,强化文化产业的旅游功能。发挥实景演出的传播作用,开发泰伯奔吴、吴越争霸、西施范蠡等演艺节目。建设一批市级“文化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文广新局、文旅集团)
9. 推动“旅游+影视”互融发展。发挥影视对旅游的带动作用,加强植入宣传。拓宽央视影视基地影视拍摄主题视野,创新发展观赏演艺类旅游产品。利用影视资源优势,把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打造成融旅游观光、影视拍摄、影视科技体验、文化传播、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影视产业集聚区。推进上影文化产业园建设,引进开发特色文化娱乐项目。建设一批市级“影视文化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文广新局、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10. 推动“旅游+体育”互融发展。完善环蠡湖步行道、自行车道等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大众体育旅游休闲活动。加快江阴海澜飞马水城建设,提高无锡国际马拉松赛、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无锡斯诺克国际精英赛、世界跆拳道大满贯冠军系列赛等赛事水平。在太湖新城打造国家首个运动健康城产业园,创建首个国家“体育+健康”城市示范基地,引进落地一批场地竞技类赛事。引导社会资金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健身场所,鼓励旅行社结合体育赛事设计开发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引进专业机构开展水上皮划艇等户外运动。建设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体育局、市政园林局、文旅集团、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11. 推动“旅游+康养”互融发展。抢抓人口结构老龄化带来的康养商机,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养生、养老、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推进宜兴、滨湖、新吴等地区打造康体养生旅游基地。打造专业化老年旅游服务品牌,建设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及“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卫计委、食药监局)
12. 推动“旅游+教育”互融发展。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博物馆、景区等与旅游企业合作,设计推出多种类别和特色主题的研学旅游产品。发挥科技馆、专题科普馆、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打造一批物联网主题的科技文化旅游区。建设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教育局、科技局、文旅集团)
13. 推动“旅游+物联网”互融发展。把鸿山小镇、雪浪小镇、慧海湾小镇等物联网小镇打造成“旅游+物联网”的重要载体,开发体验智慧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的旅游产品。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多种旅游代理,支持旅行社开展多元化经营。建设一批市级“智慧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经信委、商务局)
14.推动“旅游+交通体验”互融发展。依托航空、高铁、高速公路、水运等交通系统,进行相关客源地的营销和产品创新设计。针对东北、中西部、东南沿海区域等旅游客源潜力地区进行专门的高铁旅游产品设计。丰富游船、帆船、游艇等水上旅游交通工具种类。积极发展低空旅游,开发空中旅游产品,培育低空旅游产业链。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开发自驾车旅游线路和产品。建设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交通运输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交通产业集团、文旅集团)
(三)实施旅游精品培育工程
15.丰富太湖山水旅游产品内容。深入挖掘太湖山水旅游潜力,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太湖山水旅游系列产品。创新鼋头渚风景区游船旅游产品、水上活动互动产品和三山岛岛上休闲产品设计,将拖山岛作为旅游目的地进行规划开发。将鼋头渚、央视影视基地、蠡园、蠡湖中央公园、长广溪湿地等相关景区进行串联开发,设计联为一体的太湖山水游船产品,引入美食、表演等游船体验项目。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滨湖休闲集聚区,培育王牌旅游产品。(责任部门:滨湖区政府,市旅游局、文旅集团、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16.完善禅佛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灵山景区、拈花湾禅意小镇为核心,整合开原寺、广福寺、惠山寺、祥符禅寺、大觉寺、显圣寺、悟空寺等佛教旅游资源,设计禅修课程,开发体验型禅意旅游产品。加快周边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和休闲度假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禅佛旅游休闲功能。承办世界佛教论坛等宗教性会议和宗教旅游节事活动,全年不间断开展拜佛礼佛祈福活动。(责任部门:宜兴市政府、江阴市政府、滨湖区政府,市民宗局、旅游局)
17.打造“运河人家”旅游产品品牌。实施“一核三线九片”工程,打通古城和新城之间的联结。引入艺术大师,优化运河文脉的雕塑、建筑、灯光、绘画等设计。大力发展艺术创作、广告会展、创意设计、休闲餐饮等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节庆活动的文化魅力,再现传统经典的民间风俗和艺术。加快清名桥古运河与环城古运河的水上旅游产品整体设计,加大运河景区与城市休闲产业的相互配合开发力度,将其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精品景区。(责任部门:梁溪区政府,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18.拓展吴韵古镇旅游产品内涵。加强惠山古镇的古祠堂文化以及荡口古镇、梅里古镇的文化研究,开发游客参与式项目。推进惠山古镇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把惠山古镇打造成为“文、商、旅”特色小镇,并创建国家级5A景区。挖掘地方民风民俗资源,加强民俗旅游产品设计,举办吴韵文化旅游节事活动。完善古镇休闲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接待能力和旅游便捷程度。强化吴韵古镇品牌形象宣传,提升无锡古镇景区的影响力。(责任部门:梁溪区政府、锡山区政府、新吴区政府,市旅游局、文旅集团)
19.展示历史寻踪旅游产品魅力。开发一条以陵庙古迹、原真遗址、民俗活动、旅游演艺、博物场馆等为主体内容的吴源文化旅游线路。推进阖闾大城项目建设,加快开发旅游实景演出项目。建设以江南原乡为景观本底,以吴文化肌理为内核,融农业观光体验、历史文化古迹、爱情休闲度假、健身养身娱乐于一体的鸿山旅游度假区。(责任部门:滨湖区政府、新吴区政府,市旅游局、文广新局)
20.提升乡村田园旅游产品品质。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完善环境设施,重点发展“一环两带二片”(即环太湖乡村旅游休憩环,锡东休闲农业旅游带、锡西生态休闲旅游带,江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旅游片区、宜兴市宜南乡村休闲度假片区),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品质。到2020年,力争建成2个省级五星乡村旅游区和30个“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从业人员达到10万左右。(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委农办,市农委、旅游局)
21.加强主题文化旅游产品策划。加强主题酒店、精品民宿、餐饮酒吧等休闲设施建设,以万达文旅城为核心,三国水浒景区和“无锡影都”为两翼,长广溪湿地、雪浪山、红沙湾为依托,将该旅游区域建成主题特色休闲旅游城。发挥太湖新城生态宜居和文化服务设施优势,打造文化旅游集聚区。(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商务局、住建局、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22.推动江南都市旅游产品创新。推动旅游景区与城市休闲设施的互联互通,发挥城市综合体功能,开发新型都市旅游产品,推动城市观光游向深度体验游转型。推进环城古运河风光带建设,完善崇安寺、南禅寺、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湖滨路美食街等商业特色街区功能,推动博物馆、体育馆、艺术馆等特色场馆向游客开放,加大名人故居与文化场馆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商务局)
23.发展夜间旅游产品项目。设计成熟的夜间旅游观光线路,开发特色夜间休闲游览项目,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打造夜间旅游休闲区域,在环运河、环蠡湖、旅游景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实施亮化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山水实景演出《梦回江南》,引进室内外品牌演艺项目。加强旅游演艺项目创作,策划夜间文化旅游节,建设相对集中的夜间休闲餐饮娱乐区,充分利用城市夜间休闲娱乐设施,进一步完善无锡夜间旅游项目体系。(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文广新局、市政园林局、文旅集团)
(四)实施旅游市场营销工程
24.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提炼无锡旅游的主题形象和个性特色,打造无锡旅游目的地城市品牌。加强在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的宣传推广、境外媒体的精准投放、重要旅游客源地的广告投放,形成全域旅游营销格局。持续组团赴旅游客源地营销,加大无锡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宣传和旅游产品推广力度。(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各市(县)区政府)
25.拓展境内外市场。巩固传统客源市场基础,挖掘新兴客源市场潜力,鼓励各地区、各旅游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市场开拓。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对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入境旅游一级市场,主推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体育赛事、康体保健等专项旅游产品;对欧洲、美加、澳新以及俄罗斯、中东等入境旅游二级市场,主推观光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商务会展旅游产品。扩大长三角、环渤海等国内旅游一级市场规模,拓展北京、广东、四川、福建等国内旅游二级市场空间,挖掘东北、江西、湖南等国内旅游三级市场潜力。(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台办、外办、体育局、商务局)
26.开展新媒体营销。强化无锡旅游网和旅游企业官方网站的营销功能,设计英文版网站。借助第三方平台,加大旅游营销力度。积极利用国际知名媒体,大力开展国际营销。引导无锡重点旅游景区进行APP服务程序设计,加快对接无锡智慧旅游工程。(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经信委、旅游局)
27.探索文艺创作营销。邀约相关创作者进行文学作品创作,邀约影视剧组来锡选景拍摄,通过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传播宣传无锡形象。支持艺术创作,推动艺术营销,吸引国内外知名画家、音乐家、雕塑家、设计师来锡考察、创作和工作,鼓励艺术家将无锡城市形象融入艺术创作中。组织开展艺术节庆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艺术氛围。(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旅游局)
28.加强品牌节事营销。依托无锡旅游资源,开展系列旅游节事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办好世界佛教论坛、无锡国际马拉松赛、无锡太湖旅游节、无锡太湖电影节、中国徐霞客国际旅游节、宜兴陶都陶瓷文化旅游节、无锡太湖音乐节、古运河风情旅游节等品牌节事活动。办好太湖鼋头渚樱花节、梅园梅花节、阳山桃花节、无锡市花杜鹃花节、太湖开捕节、阳羡采茶节、鸿山葡萄节、太湖中秋烟花大会、蠡湖龙舟赛、马山钓鱼节、阳山田园露营节、美丽乡村“过大年”等节事活动。开展传统节日节气民俗文化活动,丰富无锡旅游的四季生活内容。(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文旅集团、市旅游局)
(五)实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29.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大力开展“厕所革命”,推进乡村旅游区厕所整体改造,高等级景区厕所设置第三卫生间,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场所、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点的厕所实现数量充足、干净卫生、使用免费、管理有效。鼓励对外服务场所厕所免费对游客开放。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建好“一主九辅N站”的全域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锡钢浜等水上旅游集散中心。优化旅游交通体系,完善重点景区、旅游度假区的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区域旅游交通畅通工程”,强化全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优化线上线下自驾游交通体系和城市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系统,建设一批生态停车场,提高各类停车场使用效率,缓解重大节假日景区周边交通压力。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导向系统。(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旅游局、交通产业集团、文旅集团)
30.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基础建设。优化智慧服务体系,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旅游度假区、主要景区、乡村旅游区、旅游街区、交通场站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大力发展旅游电商和在线旅游,在主要景点设置电子客票系统,实现游客流实时监控。提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手机APP平台功能和服务水平,开发建设为游客提供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服务的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经信委、旅游局)
31.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旅游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专项监管,积极开展对旅游企业游乐设施、游船、消防设施等的监管工作。加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设计和演练工作,开展旅游者安全出行知识宣传,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信息服务与引导,提升旅游安全意识。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适时发布景区游客流量、气象灾害预警等信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保障,积极打造最安全旅游目的地城市。(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公安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安监局、经信委)
(六)实施旅游质量监管提升工程
32.提高旅游标准化水平。贯彻落实《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加大旅游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制定实施《无锡市旅游度假区考核评价办法》《无锡市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无锡市乡村民宿评价标准》等相关规范,进一步拓宽旅游标准覆盖范围。完善旅游标准化实施机制,提高旅游标准实施效果。(责任部门:市旅游局、质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33.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成立无锡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清单制,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市级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对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旅游市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依法查处、打击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经营和各类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格局。加大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民宿等的监管力度,推行星级饭店、A级景区、星级旅行社和乡村旅游点退出机制。推进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制定实施《无锡市旅游市场条例》,严格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一日游”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出游的旅游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市人大法制工委、旅游局、公安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法制办,各市(县)区政府)
34.加快诚信旅游建设。贯彻落实《无锡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强诚信旅游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充分利用无锡旅游诚信服务平台,建立诚信档案,实施考核评价和舆论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市旅游行业的征信系统,构建诚信旅游长效机制。打造旅游“信用品牌”,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推动旅游行业信用文化建设,增强旅游行业的信用意识。(责任部门:市旅游局、消委会、质监局、物价局、信用办、食药监局)
35.大力倡导文明旅游。贯彻落实《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引导广大旅游者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开展“最美导游”和“最美游客”评选活动。建立3A级以上景区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旅游行业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展示行业文明新风尚。(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文明办)
(七)实施旅游人才建设工程
36.加强旅游业从业人员培训。建立以在锡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和旅游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完整旅游人才链。鼓励和扶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旅游特色学科、专业和课程,开展国际间交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与旅游企业共同建立旅游职业教育与服务技能培训基地。加强面向旅游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基地或固定培训点建设。(责任部门:市旅游局、教育局、人社局)
37.加强旅游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城市间旅游合作与交流,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吸引社会智力资源来锡服务。鼓励培养和引进复合型、技能型、应用型的旅游策划、管理、营销、导游等旅游人才,对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规定予以奖励或者补贴。充分利用国内外旅游专业智力资源,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定期为无锡旅游“问症把脉”、献计献策。(责任部门:市人社局、教育局、旅游局)
(八)实施旅游改革创新工程
38.深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协调解决全市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实现旅游资源整合,形成旅游发展合力。加快市(县)区旅游管理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化旅游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切实发挥各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鼓励中介组织加快发展步伐。(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发改委、编办、旅游局)
39.加大旅游产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发展旅游产业,探索以PPP模式加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实质性优惠举措支持旅游企业与经营者加快发展步伐。大力扶持中小微旅游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实现特色化发展,打造一批中小旅游企业集群。积极推进旅游创客行动,搭建创客空间,建立创客基地,服务创客“孵化”。(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财政局、旅游局)
40.鼓励旅游企业创新发展机制。引导传统旅游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大力招引重大旅游项目和品牌旅游企业落户无锡。大力推进“强企兴旅”,强化产业导向,出台激励和扶持发展政策,通过资本运作、资产重组、连锁经营、品牌经营和跨业界、跨区域整合等多种途径,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后劲足的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和领军企业、品牌企业。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新型旅游发展和经营主体。(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市旅游局、经信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快形成“党政统筹、区域并进、部门联动、市场参与、社会共建”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依法治旅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旅游管理立法执法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纳入本部门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支持各市(县)区将实施本计划同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相结合,制定旅游业发展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各市(县)区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进行绩效考核。市旅游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旅游业动态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按国家、省对市(县)区全域旅游评估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示范基地评估考核验收标准,对本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附件:1. 2018-2020年全市旅游重点项目汇总表
2. 2018-2020年全市旅游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一览表
附件1
2018-2020年全市旅游重点项目汇总表
地 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投资额 (亿元) |
2018年计划投资额 (亿元) |
江阴市 |
3 |
365.00 |
23.50 |
宜兴市 |
15 |
342.00 |
38.70 |
梁溪区 |
6 |
413.00 |
14.8 |
锡山区 |
3 |
10.70 |
2.35 |
惠山区 |
7 |
54.50 |
20.20 |
滨湖区 |
6 |
306.53 |
33.20 |
新吴区 |
5 |
233.50 |
20.85 |
市 级 |
4 |
66.94 |
25.15 |
合 计 |
49 |
1792.17 |
178.75 |
附件2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