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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监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废止修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102号)精神,我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方式由申请人约请评审改为审批机关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开展。为提高许可质量,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行为,我局制订了《江苏省质监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委托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样式)》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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