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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7-05797 | 生成日期 | 2017-08-08 | 公开日期 | 2017-08-11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防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市民防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抓好省、市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指引,切实按照省民防局《关于在民防系统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前阶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民防系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
无锡市民防局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薛建良任组长,蒋仁宝、朱俊任副组长,彭海东、曹峰、周保权、石瑛、何冰、杨岳进、杜宏仁、谢卫、李军、许兴荣、薛锐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处,主要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单建式、结建式人防工程和人防防护(防化)生产及安装企业、人防监理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1.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方面:(1)平战结合民防工程的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相关疏散通道;(2)严禁在民防工程内进行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生产和储存;(3)对民防工程内的电器设备、线路的安全情况,以及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现象,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4)对早期民防工程及工程口部、风井、要素房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要仔细检查,排查结构性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措施;(5)确保民防工程内无积水,确保民防工程内防汛物资及设施的到位,并注意观察渗漏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合理的修理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2.安全生产方面:(1)对自建、单建式人防工程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排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重要施工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整治,严禁高温、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施工,严禁“三超”情况的发生;(2)督促防护(防化)设备安装单位安全自查自检,严禁超人员、超能力、无安全保护的实工作业;(3)防护(防化)设备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4)人防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现场安全监管的责任,严禁无证上岗,有效落实人防专业监理人员的安全旁站和安全监督工作。
(三)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全市民防系统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订对策措施,强化监管监察,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监管工作薄弱” 、“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整治相关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相关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狠抓专项行动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
全市民防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措施,把风险管控挺在事故隐患前面。一要认真落实近期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严密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二要对照本单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特点,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构建和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有力有序推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对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辖区内民防系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对事故隐患较多的地方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严格督查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 验收闭环管理。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我局,并做好跟踪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行动各阶段的重点,做到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阶段督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
(四)强化监管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增强检查效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原则,依法严肃给予处罚,应当予以关停的,必须落实关停措施。市民防局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五、具体部署
(一)动员发动阶段(7月份底-8月上旬)全市民防系统各单位要迅速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快速展开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中旬-9月底)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细致排查本地、本领域的重点,明确工作重点,制定检查计划,逐一排查到位。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追溯有源、问责有据。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月中旬)市民防局将采取巡查、督查等方式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各单位对工作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取得成效、是否存在重大隐患等情况,对有上述情况将核实后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无锡民防局
2017年8月8日
来源:无锡市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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