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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巷地块撤组剩余国土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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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7-04630 生成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6-30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郁巷地块撤组剩余国土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对郁巷地块撤组剩余国土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名称:郁巷地块撤组剩余国土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郁巷8号、17号东、17号西、18号、86号、90号、98号、101号、101号、101号、108号、43-1号、75号、75-1号、168号、170号、173号、174-2号、186-1号、208-1号、271号。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办公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拆办一楼。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0510-85709123。

  九、监督举报电话:81178037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郁巷地块撤组剩余国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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