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老年服务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7-01754 生成日期 2017-03-13 公开日期 2017-03-14
文件编号 锡文广新发〔2017〕25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效力状况 失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苏文公共﹝2017﹞1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公共图书馆实际,特制定无锡市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方案

各市(县)、区文广新(文体、教育文体)局,市图书馆: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苏文公共﹝2017﹞1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公共图书馆实际,特制定无锡市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方案,现通知各单位。

  一、评估范围

  市及各市(县)、区公共图书馆均应参加本次评估定级工作。因故无法参加的,须以书面形式报我局确认,并经省文化厅同意方可不参加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工作结束后至下一次评估工作开始期间,不单独受理未参评馆的评估定级工作。

  二、评估标准和方式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请在文化部门户网站下载)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3年至2016年评估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次评估采取线上数据审核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数据主要采取人工填报和平台自动更新的方式进行采集。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无锡市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参评工作小组。

  组  长:过旭明

  副组长:赵  锋、钱菲菲

  成  员:许铭瑜、钱  晴、万年青、张  唯、邹忆军、董  旭、花锡君、邹  萍

  负责制定评估计划,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市(县)、区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并做好参评单位读者满意率测评工作(《读者满意率测评表》另行下发);对本地区评估工作进行总结,拟定评估结果和定级名单,报送省文化厅和省图书馆学会。

  (二)成立无锡市公共图书馆专家评估组。

  组  长:赵  锋  无锡市文广新局文艺处处长

  副组长:许铭瑜  无锡市文广新局文艺处副处长

  殷  洪  无锡市图书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陶  青  无锡市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

  成  员:姚小萍  无锡市图书馆资源管理中心主任、馆员

  陈媛媛  无锡市图书馆少儿服务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

  蒋  凌  无锡市图书馆业务协调中心主任、馆员

  李海娥  无锡市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宫昌俊  江阴市图书馆馆长、馆员

  史胜辉  宜兴市图书馆馆长

   负责评估定级工作业务指导;审核各馆录入“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的自评数据,并进行现场检查评估。

  (三)各市(县)、区文广新(文体、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所属图书馆的自查自评工作,审定所属图书馆录入“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登录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点击进入相关栏目)的自评数据。

  (四)无锡市图书馆负责指导各市(县)、区图书馆自评以及数据录入,结合实际开展评估定级业务培训,协助审核各市(县)、区图书馆的自评数据。

  四、工作计划

  (一)准备学习阶段(3月)

  部署我市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制定全市图书馆评估工作计划,下发通知,向省文化厅和省图书馆学会报送计划安排。派员参加省内评估定级工作业务培训,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内业务培训。

  各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制定评估计划,部署评估工作。

  各图书馆抓紧学习评估定级标准,逐条研究,根据实际确定拟申报等级,做好电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和相关数据采集统计等工作,做好评估准备。

  (二)自评自查阶段(4月—5月中旬)

  各图书馆开展自评,按评估标准逐条对照整理电子台账资料,撰写四年来(2013-2016年)工作总结,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写《自评表》(《自评表》另行下发),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评打分,并逐条注明评分说明。

  5月20日前准备好所有需录入“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的自评数据,并经各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审定。

  各馆四年工作总结、《自评表》由各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文广新局文艺处。联系人:许铭瑜,电话:81823102

  (三)检查整改、录入数据阶段(5月21日—6月15日)

  组织专家评估组审核自评数据,并对各市(县)、区图书馆逐个进行现场检查,组织读者满意率测评。各图书馆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组织整改,补充完善参评材料。

  6月15日前各馆完成自评数据录入平台工作,通过平台报送至市文广新局。

  (四)上报结果迎接验收阶段(6月下旬)

  拟定各馆评估定级结果,审核各馆自评数据,做好评估工作总结及读者满意率测评结果汇总等,6月底前报送省文化厅和省图书馆学会。

  7月至8月,省文化厅、省图书馆学会将对市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并实地抽查部分县(市、区)图书馆。审核各参评公共图书馆上报的数据。9月至10月,迎接文化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四年一次,等级图书馆是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的关键指标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

  (二)吃透标准,认真开展自评

  各图书馆要认真对照评估标准,寻找差距,努力整改,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努力改进各项业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三)抓住关键,仔细准备材料

  各图书馆要逐条收集有关文本、档案、报表、一览表等评估依据电子资料,确保得分有理有据。作为必备条件的相关指标,是获得评定资格和等级级别的决定性因素,佐证材料必须充分。

   附件1地市级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doc

   附件2县级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doc

                    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3月13日

  抄送: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图书馆学会

来源: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