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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7-00346 | 生成日期 | 2017-01-04 | 公开日期 | 2017-01-12 |
| 文件编号 | 锡水人〔2017〕1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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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系统第二期“11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系统第二期“11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
省水利厅自2011年实施第一期“111人才工程”以来,培养了一大批中青年水利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江苏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为进一步推进江苏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省水利厅决定开展第二期“11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系统第二期“11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水人[2016]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实施“111人才工程”是省水利厅加强全省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111人才工程”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计划,确保选拔工作按进度、按要求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宁缺毋滥,并注意专业学科之间的相互均衡。
二、指标分配。“111人才工程”人选实行自下而上、逐步选拔、分级管理的原则。请各单位在省厅分配给无锡的指标中各推荐1名候选人(优秀科技人才1名、青年骨干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1名)。市局将成立“111人才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后报省水利厅。
三、时间要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选拔,并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whadqq@163.com。
联系人:周文华
联系电话:80109030
无锡市水利局
2017年1月4日
来源:无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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