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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6〕108号
制发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7-08 09:59:21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精神,明确2016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发挥质量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驱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增强质量提升动力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和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选择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服务行业,开展“民生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督促和引导相关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无锡市医疗质量控制组织管理办法》,明确40个市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及主任名单,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开展“清风行动”之“输非、输拉美商品质量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二)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围绕全市“七大先进制造业”推进计划,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实施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积极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鼓励企业大胆研发和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无锡制造”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综合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三)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制度。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军企业示范活动,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广应用国家、省和市级政府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全面完善“首席质量官”制度。认真组织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依靠管理创新驱动质量升级。联合国内外权威质量研究机构,开设“无锡质量管理科学大讲堂”,定期邀请国内外质量专家和本地骨干企业质量专家进行授课,传播交流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应用工具。(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

  (四)大力开展品牌建设。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积极争创各级名牌和驰名、著名商标。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有利于品牌孕育的土壤,培育更多产品质量好、消费者认可的品牌产品和核心竞争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品牌企业。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以消费者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科学评价机制。完善无锡市名牌、无锡市知名商标、“太湖杯”优质工程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实施分类指导和梯度培育。强化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特色试验区建设梯队管理,树立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五)实施“标准化+”工程。围绕《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等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动我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机器人、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纺织及服装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实现新突破。鼓励企业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同步规划,跟踪培育扶持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提高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率,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积极参与国家实施的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鼓励全市企业参与重点目标国的标准化活动,推动我市标准国际化走出去步伐。引导企业构建以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创新成果和检验检测服务为基础的产业联盟、标准联盟和企业联盟。推广团体标准实施,提高行业发展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加快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国家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正式纳入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为契机,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检测重点实验室等支撑体系,重点做好国家级环保设备、储能设备、石墨烯产品以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户外试验基地等一批重点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支持筹建物联网感知装备产业计量测试、增材制造(3D打印)等国家级、省级平台。组建专业化检测技术联盟,培育壮大本地检测认证品牌,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由提供单一服务向提供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强化计量认证基础作用。积极开展计量科技攻关,提高计量科技基础研究水平,加快建立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和云计算等领域的先进计量标准。加强对能耗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实现节能降本增效。支持鼓励企业广泛参与计量技术交流合作,促进计量技术国际互认合作。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企业生产高效节能和可再生资源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八)加强质量安全整治力度。在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知识产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等整治行动。加强重点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的质量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行为。开展打击以产品违法违规入境为重点的“固垒清蚁”专项行动,做好出口退运和通报召回产品的调查,用好缺陷产品召回手段。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管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九)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预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督查力度。严格粮食入库检验和销售出库检验,加强收购和储存环节的原粮以及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力度,大力推广样板先行制度,推动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设立关键工序样板,有力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公益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加强进口儿童玩具服装、汽车安全座椅、食品接触材料以及危险化学品等重点敏感商品的检验监管,提升进口商品检验监管实效。督促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太湖水质监测预警,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全流程环境监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管局、市粮食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提升“无锡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的整体服务功能,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进出口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息信用共享交换。组织推进一批重点领域示范工程,深入推进行业(协会)信用体系示范创建。积极完善全市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探索落实事前信用承诺制、事中信用综合监管制、事后信用联动奖惩制。(责任单位: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一)提高劳动者质量素养。深入开展卓越绩效管理准则、全面质量管理、首席质量官等专题培训以及标准化、计量、认证、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业务培训活动,重点提升职业经理人和一线技术人员的质量素养。树立工匠精神先进典型,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培养更多具备创新精神、拥有高超技能、创造高效劳动价值的“工匠”型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质量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一批层次分明、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与全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专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十二)营造浓厚质量文化氛围。结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百年锡商、至诚卓越”的城市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主题宣传,让广大市民切实加深对无锡质量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宣传报道标杆企业、先进质量人才的典型事迹,弘扬质量文化正能量。重视”12345”、“12315”、“12365”、“12331”、“12312”等各类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形成质量投诉热线畅通高效、快捷方便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完善质量共治机制

  (十三)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全市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分工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增强质量工作整体合力。结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基层质量工作力量。切实加强质量工作组织领导,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加强质量考核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江苏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无锡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要求,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本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全市质量水平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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