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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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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6-02953 生成日期 2016-08-03 公开日期 2016-08-0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2015年度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5年度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订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 职责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

(十) 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含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无锡市药品检验所和无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统筹抓好监管机构改革和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全市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完成职能下放交接和人员档案交接工作。根据 “三定方案”稳妥做好与市质监、工商、卫计部门的职能、人员交接,确保了监管工作连续和队伍稳定。除新吴区外,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部组建完成,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公示权力事项285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编办行政权力下放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下放事权,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落实。

(二)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有效落实。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体系,提请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加以部署和推进。全市共抽检各类食品3.03万批次,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15%,抽检药品5200批次(其中快检4000批次),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9.65%。“全覆盖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体系建设”以科技示范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载体,项目获评法治无锡建设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优质奖。组织开展《无锡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推动将“千人食品抽检率”纳入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2020年预期目标达到6批次/千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提请市政府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千人食品抽检率”和“食品药品安全目标任务考核情况”列入了对市(县)区科学发展考核评价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科学应用抽检技术和抽查手段,提高全过程风险管控水平。全年开展了30余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52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组织对全市281家设置了卫生室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全覆盖检查。辖区内基本药物在产品种100%覆盖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继续保持省内领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迈开步伐。全市全年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68件,移送工商部门2360条虚假违法广告,移送公安机关查办违法犯罪案件31件。配合市公安部门侦破了通过网络销售国际知名药企阿斯利康还未上市新药案,涉案总价值逾亿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稳步提升。推进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了22项制度。指导督促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有序做好GMP、GSP认证。积极推动我市申报药品进口口岸,市编办增核口岸药品检验所人员编制达到70名,落实口岸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6600余万元,新实验动物房建设即将完工。推进全国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江阴、宜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取得突破。以严格监管引导食品药品产业提质增效,15家食品生产企业参与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全年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医药工业的利润和利税保持稳定增长。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参与格局初步呈现。全年培训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等逾2万人次。出台了《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企业失信行为认定办法》,对2342家药品医疗器械等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曝光了 2名2014年度严重失信的药学技术人员。全年处理群众举报投诉697起。市局与各市(县)区局联动开展“医疗器械健康直通车”、新《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新建成54家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

第二部分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决算2015年度收入总计4599.35万元;支出总计4599.35万元。2015年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相关数据无法与2014年同口径相比较,主要由以下原因:

1、管理体制下划。自2015年起,江苏省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市、县(市、区)分级管理体制。2014年,省管期间的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均汇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

2、机构职能调整。2005年,将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了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县区局整合新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5年,原各县(市、区)整合原食安办、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以及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建新成立了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滨湖分局人财物均划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撤销,人财物并入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由于2015年新吴区行政区划调整尚未到位,暂时汇总入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4、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05年起,新增一家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为市级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决算。

综上原因,2015年部门决算与2014年部门决算涵盖、汇总的单位、部门差异较大,无法同口径比较。特此说明。

(一)收入总计4599.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22.78万元,为当年从省财政下划市级财政财力基数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117.8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局和市药检所取得的省局拨款和实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258.76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4599.35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预警平台建设项目。上年无此项目。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6.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98.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结余分配3.17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药检所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31.72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市食药监局市局和新区分局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434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2.78万元,占97.29%;其他收入117.81万元,占2.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456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41万元,占55.31%;项目支出2040.05万元,占44.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22.78万元;支出总计4327.69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2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1%。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1.79万元,支出决算为43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资金划转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检测经费,追加其他单位财政拨款。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追加了科技专项资金,用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205.96万元,支出决算为  124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发生的刚性支出增长。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8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药品事务预算资金调剂使用于医疗器械事务支出、食品安全事务支出等。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15.07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量增加形成相应支出增长。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6.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食品监管职能调整逐步到位,相应的宣传、培训经费增加。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药检所事业运行经费增加。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卫计委拨来食安委专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24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预留当年增资因素,实际支出列支科目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7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5.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项目经费1856.44万元。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支出、药品事务支出、医疗器械事务支出、食品安全事务支出、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7.69万元。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1.79万元,支出决算为43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资金划转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检测经费,追加其他单位财政拨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1.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7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5.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7.7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随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计划安排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的食品监管经验和技术,但由于2015年食品监管人员调整到位时间已到四季度,出国(境)任务延迟到2016年度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9万元,当年未购置公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89.51万元,完成预算的7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初预算按车辆定额与实际保有车辆数安排,2015年严格控制运行成本,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部分车辆临近报废年限使用较少,且未更新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65万元,完成预算的4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中安排了食品职能调整后预计增加的费用,实际于四季度食品职能才调整到位,相应支出比预算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来我局及下属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座谈、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的接待工作,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53批次,2325人次。主要为接待来我局及下属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座谈、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的对象。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8.41万元。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2个,参加会议2429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条线工作会议、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部署会议、调研会、座谈会等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7.52万元。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54个,组织培训2404人次。主要为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新法规政策宣教培训、入职任职培训、食品药品企业实务操作培训等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6万元,与上年无法同口径比较,详见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单位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单位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指单位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单位用于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来源: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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