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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6〕34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3-14 09:40:07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关于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城市整治〔2015〕1号)要求,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编制纲要》,我市编制完成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

 

第一章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回顾

  2013-2015年,我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环境、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内外环境以及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等“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目标任务为工作重点,深入广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内各项任务。

  一、总体进展

  2013-2015年,根据《无锡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及报省核准内容,我市市区计划内“九整治、三规范”项目共计714个,其中,“九整治”项目344个、“三规范”项目370个。至2015年12月底,计划内任务全面完成,完成率100%。

  完成计划内9片城郊结合部、72个“城中村”、10个棚户区危旧房、15个老旧小区、72条背街小巷、5条河道、6块低洼易淹易涝片区、115个各类工地、40个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完成8个疏导点规范提升,新建利用停车设施85处(共计9126个泊位),完成277处违法广告设施的集中清理和整治。梅里中路、旺庄中路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示范路,泰伯一社区、尤渡社区、美湖社区、湖滨苑社区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示范社区。

  

  二、主要成效

  (一)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一批重大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实施“城中村”环境综合治理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河道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治理、农贸市场改造、停车设施建设等一批基础性、功能性重大环境工程,解决了城市人居环境方面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难题,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治理,城市形象显著提升。通过开展城郊结合部整治、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治理、各类工地环境整治、占道经营及经营疏导点规范、违法广告设施整治,以及主要道路包装出新、社区环境连片整治、中心商务区环境综合整治、市区古运河两岸环境建设性整治等城市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市区环境秩序显著改观,城市形象显著提升,为我市2015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市上下环境意识得到强化,长效管理工作基础逐步夯实。以“与市民群众强烈呼声相一致、与省政府的决定部署相一致、与无锡市既有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相一致”为原则制订三年整治规划,以规划为引领持续大力度、全方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并在整治基础上强化市容长效监管,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群众基础不断夯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三、经验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全面发动部署。迅速响应省政府号召,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就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并制订实施方案,在充分调查、听取民意的基础上,编制印发《无锡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二是成立工作班子。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市(县)、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无锡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5个主要牵头责任部门联络员集中办公。三是分解落实责任。在调查摸底并确定2013-2015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各有关部门的牵头责任及各市(县)、区的具体任务进行分解,每年年初专门召开会议下达当年度整治目标任务书。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小组办公室建立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以及定期例会、信息报送、定期督察检查等工作制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就省财政设立的省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引导资金的使用制定了奖补办法,奖补资金每年依据各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严格核拨到各责任单位和地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中村”、旧住宅区、危旧房整治改造和拆迁超期安置整治专项行动等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14〕74号),明确提出市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危旧房整治和改造的目标,明确“城中村”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区各半承担。危旧房改造如有资金缺口,由市、区按照7:3的比例承担,从而形成了危旧房改造市、区责任共担机制,有效解决了我市“931”整治项目中资金需求量大的相关项目的实施困难。

  (三)严格监管考核。充分利用原有对各区、各街镇城管创优工作绩效年度考评机制,对各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实行双百分考核。一是将“931”行动要求纳入年度对区、街重点工作百分考评,作为年终评选合格和优秀城区以及合格和优秀街镇的重要依据。二是充分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和四级工作网络,全面加大市容环境长效监管考核力度,对区、街开展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百分考评。面向社会招聘了近100名市容信息采集员,经培训后手持“城管通”,每日在主要商业街、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综合体周边、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工地周边等八类市容样本框范围内巡查采集市容环境问题,经鉴别后即时交办各区、街对有效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及时通报每次考评结果,年终由市政府专门拨出考评经费1000万兑现奖惩,其中500万对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奖补,另500万对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进行奖补。

  (四)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因地制宜贯彻省要求,严格做到省定任务不缺项、全落实,既有资金保障渠道畅通有效,同时注重凸显无锡特色。结合地铁1号及2号线竣工投用,开展中心商务区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提升了中心商务区环境面貌。以东亭为街区整治样本开展街区整体面貌提升工程,从平面到立面,从完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到各类城市家具全面出新。以营造舒适宜人、生态美观的古运河两岸风貌为目标,对市区古运河两侧以三大区段(即一个风光精华段、两个功能提升段)、五个景观风貌区、十四个功能板块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加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对城市新建区域户外广告,坚持提前规划设计、规范设置。凸显江南文化特色的“百巷崇安”工程得到各方高度评价。

第二章 存在问题与分析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需要继续整治的环境薄弱地段和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九整治”、“三规范”行动,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薄弱环节已有很大程度改善,但上述薄弱环节存在由来已久(问题描述及分析详见2013年制定的《无锡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且有相当历史存量,短期间整治、规范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存在不少遗留问题(见表3)有待进一步持续加以治理。

  

  二、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增热点问题

  近期,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的设置和地铁站点交通接驳问题反映比较强烈。

  公共自行车在我市设置运行较早,但由于设置主体没有统一,因此存在着设置点位不合理、个别区与区之间不能“通借通还”等问题,对此,市民要求规范统一管理的呼声较高。

  市区地铁1号、2号线开通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受到市民群众欢迎,日均客运总量已达到十几万人次。但由于运行还处于磨合期,各类交通工具之间接驳转换工程还存在不足,部分影响了地铁换乘的效率,降低了地铁出行的吸引力。主要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与规划数量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个别站点非机动车停车位存在不足或缺失现象,导致站前广场被非机动车等占用,影响了行人和其他车辆的通行;个别站点机动车停车位亦存在不足或缺失现象,导致机动车占用路边或人行道停放。凡此种种,造成了站点周边交通秩序以及市容秩序的混乱。各站点结合规划完善停车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同步增加停车位、规范站点周边综合环境秩序已成为市民群众的热切需求。

  三、长效机制建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目前市及各区虽然都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等综合协调机构,但联席会议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综合协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是部门之间尚未充分形成合力。相互之间的配合由于缺乏制度性保证,往往各自为政,对本部门利益考虑较多。

  三是属地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方面各地区对落实属地管理认识不一、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区与区、街道与街道之间发展不平衡,有时甚至对比强烈。另一方面,虽然老的区划交叉地带管理责任得到明晰,但城市拆迁又产生了不少新的交叉地带,形成日常管理盲区和群众投诉热点。

  四是城市管理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管理性建设项目投入仍嫌不足,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破损失修现象依然不少,制约了城市容貌的进一步改善。

  五是一线应急处置力量严重不足。如城管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2007年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一步调整后,城管行政执法需履行的职能剧增,从原54小项增加到152大项、332小项,而目前市区实有正式队员仅580人,按目前市区实际常住人口与外来人口比例已达1:1来核算,实际每万人口仅1.2人,距原国家建设部每万人口3-5人标准相差甚远。在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的现实情况下,要实现管理全覆盖、执法严保障的目标困难较大。城管委相关其他职能部门也都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往往问题发现了,但处置力量跟不上。

  六是市民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外来人口不断涌进、流动的情况下,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

  四、工作组织推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集中办公制度落实不到位。所抽调人员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与有效开展工作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工作职责不明晰,未能发挥集中办公应有的作用。

  二是信息系统维护及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存在系统维护拖拉现象,未能真实、及时反映工作进度;整治工作动态报道内容单一,不能反映全貌,同时缺乏对工作亮点的深度跟踪挖掘。

  三是对年度计划项目完成缺乏有效掌控,准备工作不够细致,导致或是因招投标等技术环节造成进度大幅滞后,或是因半途资金不到位造成进展停滞。

  四是日常督促检查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县市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

 

第三章 整治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对照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标准细则要求,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内容为重点,针对城市环境薄弱环节,建管结合、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举一反三抓整改、促达标。2016-2017年,完成13片城郊结合部、14个“城中村”、2个棚户区危旧房、6个老旧小区、30条背街小巷、9条河道、1块低洼易淹易涝片区、27个各类工地整治改造,拆除违法建设1078处(14.06万平方米);完成11个疏导点规范提升,新建利用停车设施30处(共计2551个泊位),同时完成181处违法广告设施的集中清理和整治,完成2064个(处)城市家具新建和改造出新、38个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7处公共自行车投放点建设(投放量1080辆)、7处道路绿化景观及小游园建设和改造(占地面积10.48万平方米)以及10个厨余垃圾处置场所(总计日处理20吨),争创1-2条省级示范路及3-4个省级示范社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常态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建成省优秀管理城市以及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内容

  围绕省统一部署,在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所辖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梁溪区、新吴区等五个建成区范围内,以“九整治”、“三规范”、“五完善”、“一提升”为主要内容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一)实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整治城郊结合部。在开展城市出入口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全市老新村、危旧房改造,加大对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户外广告、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开展整治。同时,结合公厕改造提升,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塑造富有城市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

  2.整治“城中村”。根据土地权属、基础条件、环境影响程度,系统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类整治,采取环境整治、局部改造、整体拆建等不同模式和措施,对“城中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3.整治棚户区。对安全隐患多、房屋质量差、“老旧危”、建筑密度高的危旧房实施改造;对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地区妥善处理好保护和改善更新的关系;对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隐患,配备必要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4.整治老旧小区。对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治理,重点开展屋面维修、外墙防渗和出新、楼道出新、路面维修、老旧管线和市政管网改造、环卫设施改造、增设停车泊位、白蚁防治、信报箱改造、楼道灯改造、拆违拆临、绿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休闲场所、节能改造等方面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加强环卫保洁,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5.整治背街小巷。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市容秩序整顿规范、人居环境美化改善等方面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背街小巷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整治改造,改善道路、路灯、排水、环卫、停车等基础设施,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做到“整洁、规范、有序”。在此基础上,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专业保洁,明显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

  6.整治城市河道环境。以河道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为主要内容,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同时,加强河道与河岸日常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7.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加强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排查,制定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改造,全面消除城市严重积淹水地段。落实城市汛期应急排水防涝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加大城市排水规划实施力度,着力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8.整治各类工地。重点围绕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场容场貌、噪声控制、临建宿舍、扬尘污染等方面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进行全面整治,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渣土运输处置,加大路面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运输处置许可行为,规范渣土消纳点管理,从密闭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制。

  9.整治违法建筑。重点围绕历史违建加大整治力度,逐年减少历史性积案。同时强化违法建设防控,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日常监督防控网络,区、街道(镇)、社区(村)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村委监控网络建到自然村,社居委建到新村小区,做到日常巡查监控工作流程规范、运行正常,巡查监控记录齐全,确保及时发现、依法查处,新增违建零增长。

  (二)推行“三规范”,治理规范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1.规范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结合道路分级管理,对市区主要道路落实巡查人员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背街小巷、重点区域周边的市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攻坚整治,并以块为主落实长效管理责任,确保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加强疏导点、早点车、季节性瓜果摊等便民项目管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对现有规模型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周边环境。

  2.规范车辆停放。持续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巡管和查纠力度,确保机动车规范化停车率达85%以上。配套完善交通设施,交通标线施划率达90%以上、路口灯控率达75%以上。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支小路、次干道、人行道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停车场、点、设施。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试点推广电子收费管理方式,逐步纳入数字化网格管理。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继续开展主要道路两侧、广场周边以及主要道路上方横跨桥、横跨路两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推进新建商业综合体门头店招规划设计,做到应设计尽设计,并确保按规划设计设置、许可和监管。在加强对各级各类重点商企单位主动、靠前服务的基础上,规范广场临时活动,防止变相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现象的发生。

  (三)实施“五完善”,进一步优化城市服务功能

  1.完善城市各类公共家具。结合建设养护工作实际需要,对城市休闲服务设施、交通服务设施、环卫服务设施、信息服务设施、美化亮化设施等有针对性地进行维护和出新改造。

  2.完善绿化配套设施。实施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供市民休憩游玩的绿化小游园,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3.完善地铁道口周边设施配套。重点围绕市区地铁1号、2号线15个道口周边交通、市容环境,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通过调整绿化布局、开辟空间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强化执法管理,有效改变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扰民现象。

  4.完善公共自行车布点。根据公共自行车功能定位,把公共自行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政府主导、统一运营、通借通还”的原则纳入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城市轨道交通1号、2号、3号线站点布局,解决城市公交最后一公里,实现慢行系统网络在主城区范围的全覆盖,全面推广绿色出行、低碳交通的方式。

  5.完善城区公厕配套。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要求,通过新建、改建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公厕保有数量和二类比例,提升城市公厕卫生水平,方便市民群众和外来游客使用。

  (四)强化“一提升”,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优化城管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下移管理重心,强化街道、社区基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系统作用,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力度,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执法监督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度,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三、整治任务

  

 

第四章 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分级负责、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结合区域特色和实际需要,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区域自然山水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彰显地方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效益最大化。

  三、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打造城市管理新标杆,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四、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创建和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设施配套,完善基础功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协作联动,全民参与。市(县)、区人民政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市各牵头责任部门加强面上指导协调和工作支撑,注重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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