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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6〕37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3-15 08:59:48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实现2016年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现就建立2016年无锡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价格调控目标

  2016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以内。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市(县)、区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保证本地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强化本地区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

  2.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完善价格调控预案,及时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的价格异动事件,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准确分析和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3.深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进一步规范平价商店日常管理,完善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巩固延伸平价商店经营品种,引导促进平价商店长效运营、健康发展。

  4.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影响。

  5.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回应价格热点问题,正确引导新闻舆论导向,确保本地区价格稳定与社会和谐。

  (二)市各有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积极扶持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认真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之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责任制。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粮食总产稳定在70万吨。加强蔬菜基地建设,落实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量制度,确保实现全市蔬菜播种面积67万亩。(市农委)

  2.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有效掌握粮源。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市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按年度计划落实到位。强化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职责。(市粮食局)

  3.落实地方猪肉、蔬菜等政府储备指标。做好猪肉蔬菜的应急储备工作。按市区人口每人每天2两肉、7-10天消费需求的标准建立猪肉储备。重要蔬菜品种按5天消费量进行动态应急储备。做好化肥储备工作,落实好储备资金,加强指标考核,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确保农产品流通运力充足、运输通畅,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供销社)

  4.促进平价商店平稳运行。完善平价商店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引导平价商店持续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市供销社)

  5.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和管理。扶持平价商店建设和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发挥省拨价格调节基金的效益,调控市场,稳定价格。(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6.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市物价局)

  7.加强流通市场监管。完善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价费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

  8.加强住房价格和租金监管。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各项规定,加强对商品房的市场引导和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9.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按月发布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委)

  10.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出台价格改革措施时同步制定对低收入群众的优惠措施,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政策,建立梯度增长和按月发放机制。继续对低保家庭中的就读学生增发伙食价格上涨补贴,努力确保各类学校饭菜质量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家、省的规定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弱势群体收费减免相关优惠政策。(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市教育局)

  11.努力稳定社会预期。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力度,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化趋势,稳定市场价格预期。加强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澄清虚假不实信息,严厉查处恶性炒作的事件,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加快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价格诉求,确保社会稳定。(市物价局)

  12.做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考核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半年度检查及年终考核,并向市政府书面上报考核结果。(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工作,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市(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等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调控目标责任制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市物价局汇总。

  (三)强化目标考核。由市物价局牵头,及时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半年汇总通报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落实情况组织全面考核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调控建议。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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