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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6-00531 | 生成日期 | 2016-02-25 | 公开日期 | 2016-02-25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预算 | ||||
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
2016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与中央及各部委办和北京市政府的联络;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和市有关部门的委托,代表无锡市向中央及各部委办和北京政府请示、汇报、联系工作。
(二)全面宣传和介绍无锡。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锡,提高无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三)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充分利用首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优势,广泛收集对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有指导意义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思路,及时报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努力吸引外商投资,协助有关部门开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渠道,扩大我市产品的外销市场;推进企业横向经济协作,利用驻地优势,协助抓好资本、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为无锡经济发展服务。
(五)做好接待保障工作,为我市各界进京公务活动的人士提供优质综合服务。
(六)化解矛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认真处置并及时劝返进京上访人员。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中央各部委办、北京市政府和省政府驻京办事处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
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和市有关部门的委托,代表无锡市向省及驻地政府请示、汇报、联系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与省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联络。
(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努力吸引外商来锡投资,协助有关部门开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渠道,扩大我市产品的外销市场;利用驻地优势,协助抓好资本、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为无锡经济发展服务。
(三)开发信息资源,广泛搜集南京及周边地区政务、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思路、经济技术合作的新途径、新领域,及时报送市领导或有关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四)全面宣传和介绍无锡。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锡,提高无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五)协助市及有关部门在南京举办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招商引资活动,做好组织、联络、协调工作,处理有关事宜。
(六)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努力为市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来南京进行公务、商务活动提供综合服务及后勤保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驻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既要做好接待工作又要确保不违规违纪,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2、注重工作职能的转变,扩大在经济及社会发展领域的信息收集、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投入,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产业强市战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适应性形势的能力,积极探索转变工作职能的新途径。
4、按规定认真安排好市各地区、各部门的代办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市领导赴京参加全国人代会服务保障工作。
5、继续积极配合好信访、公安等部门做好驻京维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驻京办、驻宁办分别内设办公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36号)的要求,按照“完整透明、公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单位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6年度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2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不包含单位自管收支)。
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452.4万元。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52.4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15.17万元,项目支出137.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度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52.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9万元,主要用于驻外机构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5.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15.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83万元,占42.15%;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万元,占4.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25万元,占53.38%。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含单位自管收支)
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锡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90.3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40.4万元,降幅17.5%。其中,公务接待费119.5万元,公务用车费40.1万元,会议费预算28.25万元,培训费预算2.5万元。
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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