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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依法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5〕156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9-06 11:25:50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巡视组对我市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由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各市(县)、区成立相应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推进本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整改工作重点

  (一)健全村务公开机制

  1.完善村务公开内容。凡涉及到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公开,村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2.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数字电视点播、社区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明确村务公开时间。凡涉及村民利益、群众反映集中、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公开。

  4.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查,提交村务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5.建立村务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村务公开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释答复。

  (二)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1.完善民主决策内容。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2.明确民主决策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

  3.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即按照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实施,对于决议的议题、过程和实施的结果要及时公开。

  4.建立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以及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纠正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责任。

  (三)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1.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组织村民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切实保障村(居)民的民主管理权。

  2.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村民代表应当加强与联系户的沟通联系,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及时把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向联系户传达。

  3.建立村务联席会议制度。村务联席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不是党组织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

  4.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资产、村建设工程项目、村经济合同等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进行财务审查,先理财后入帐。

  5.建立多元共建制度。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畅通不同群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渠道,提升村民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1.明确村务监督内容和程序。村务监督内容涵盖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实施村级民主监督的主体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4个环节开展监督。

  2.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活动一般在年终进行(由镇或街道统一规定日期),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也可与“民主恳谈日”活动相结合。

  3.加强经济审计监督。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被评议人员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推进计划

  各级、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推进落实工作。

  (一)制定整改方案(2015年7-8月):制定《关于依法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整改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8-9月):召开市整改工作部署会;各相关市(县)区政府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细化本区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部署。

  (三)落实工作阶段(2015年9-10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四)开展督查阶段(2015年11-12月):市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县)、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整改结束后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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