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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5〕162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9-15 11:20:29
文件状态 执行中

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挥公路建设效益,改善交通安全、方便群众出行、推进公路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以良好的风貌迎接“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各项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服务、安全五位并举,进一步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建设,全面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以做好迎检工作为契机,深化公路养护管体系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安全、畅通、智慧、高效、绿色”的公路网络,有效提升干线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无锡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公路基础设施供给、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全市干线公路路况水平

  1.积极有序推进全市干线公路工程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按照转型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公路的功能和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布局,科学安排干线公路建设,形成干支衔接、结构合理的现代公路交通体系。扎实推进前期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储备。更新建设理念,打造“以人为本、和谐自然、绿色环保”的精品工程。全面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做好总结推广。

  2.完成104国道宜兴段干线公路示范路创建工程建设。以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为中心,实施改建工程、养护工程、安保工程、服务工程、文明工程“五大工程”,推进决策科学化、科技进步和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出行服务水平和公路文明水平。

  3.加强干线公路养护。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力争养护大中修工程比例达到17%,逐步设立常态化、预防性养护专项资金。认真抓好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强化全面养护。及时发现、处治桥梁病害,确保发现一座、改造一座,危桥当年修复率100%,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梁达到95%以上。同时做好重点桥梁安全监测试点工作。加快公路养护科学决策规程研究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公路路况、桥梁健康状况自动化检测,推广应用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公路养护科学决策体系。

  (二)全面提升全市干线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1.学习贯彻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强化“平安公路”建设。各地政府年内完成全市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编制2015—2020年全市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和实施计划,年内率先完成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成效。

  2.加强执法管理。完善公路执法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执法公开、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加强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与建筑控制区管理,做到12类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内容全覆盖,违规危险货物运输、非法改装营运车辆、“黑车”等得到有效整治;完成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广告设施全部整治,实现合法、规范、长效管理;全面清除高速公路桥下堆积物,严禁桥梁安全区非法采砂,确保高速公路营运安全。在普通公路方面,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和施工路段现场规范化管理,做到集镇段、平交道口、出省通道、城郊结合部环境专项整治,公路沿线绿化栽植和养护、非交通标志及违法广告设施、违章建设清理“三个到位”,确保达到交通运输部“畅安舒美示范路”改造示范工程提出的“八个无”标准,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实现路域环境整洁美观、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规范齐全。

  3.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强化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健全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完善超限超载检测监管网络,开展标准化超限检测站创建工作。推广普通公路收费站联合治超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工作。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强化路面治超执法规范化,加大市际入口和重点区域超限监管,增强科技治超手段应用,全面推行治超非现场处罚工作机制。

  (三)全面提升全市干线公路服务水平

  1.提升公路出行服务。根据全市路网规划调整,动态优化干线公路指路标志体系。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提供更多服务项目。交通、公安、旅游、气象等部门应紧密合作,推进信息共享,丰富公路出行服务内容。创新拓展以智能移动终端为基础的微博、微信、APP等多种信息发布渠道,推进跨地域公路交通信息互联互通。

  2.加强收费公路服务监管。按照“两个路网”体系要求,继续深化普通收费公路改革,调整、撤并收费站点,合理调节交通流量,方便群众出行。加快推进普通公路收费站ETC(不停车收费)和MTC(非现金收费)建设,确保年底全市政府还贷性普通公路收费站实现苏通卡缴费。推进高速公路智能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推广苏通卡与道路运输证IC卡两卡融合应用,以及在交通换乘枢纽停车场的应用。加强冲卡逃缴通行费专项整治,有效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秩序。

  (四)全面提升公路养护管理科技创新能力

  1.推进资源节约型养护发展方式。全面落实《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协调推进主题性、区域性项目建设。加大再生技术和预防性养护技术推广,逐步建立完善的再生和预防性技术标准体系,2015年年内各种沥青再生技术应用比例达到40%。到“十三五”末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90%以上,沥青路面旧料再生利用率超过50%。加强养护顽固病害攻关,研发应用公路养护新材料、新技术,提升养护效能。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发挥好新型道路材料国家实验室、桥梁中心、智能交通中心等平台作用。

  2.加快“智慧公路”建设。根据“智慧无锡”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开发建设公路养护管理综合分析决策系统,提高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路网管理与服务应急指挥平台,健全智能监控、指挥调度、安全监管等功能,提升公路应急处置能力。

  3.提高养护装备现代水平。年内建成全市干线公路5个一类养护工区,完成2个二类养护工区机械设备配备,继续推进养护应急处置基地建设。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增强装备综合使用效率。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监督检查,引导公路养护企业加大装备技术升级改造投入,提高养护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养护设备成套化、小修保养快速机械化。

  (五)全面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路网功能定位,科学界定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进一步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各级政府责任清晰、事权和支出相匹配的投融资长效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建立农村公路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2.深化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市场化改革。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创新养护服务供给模式,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生产管理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大中修市场化供给模式,打破区域壁垒,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加强小修保养市场监管,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

  3.推进公路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推进公路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公路养护管理法规规章和定额修订,及时提请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规制度,制定并出台一批与上位法相配套、公路发展与管理亟需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使制度体系建设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相适应。同时,完善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技术规范体系和信息化标准体系,有效监管养护市场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全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编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市政园林局、安监局、法制办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推进全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联合做好迎国检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辖区干线公路的迎检工作。国检路况检查线路确定后,市公安局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现场踏勘,制定路况检测线路交通保障方案,确保受检线路技术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狠抓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完善迎检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信息报送,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迎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迎检工作结束后,要组织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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