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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5〕165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9-21 11:18:04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建设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无锡市建设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江苏省《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苏办发〔2015〕34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市人民的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科技发展和经济增长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初步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呈现出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集聚、孵化主体多元、创业服务专业、创业活动活跃、各类创业主体协同发展的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推动无锡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业高地。

  认定一批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打造十大“众创空间集群”,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全市形成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超过3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超过60家。

  扶持形成高度活跃的创业群体。进一步扩大“太湖人才”创业人才外延,形成以海归创新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青年及大学生创业者为主体的创业群体,吸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超过5万人。

  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重点孵化培育掌握前沿技术和采用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促进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变,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000家。

  完善支持大众创业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一支超过50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聚集一批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500亿元;建设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支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科技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

  形成无锡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活动。

  二、重点任务

  顺应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创业新趋势,围绕创业链实施众创空间建设行动、创业主体培育行动、创业企业孵育行动、创业投融资促进行动、创业大赛推进行动、创业文化打造行动等六大行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群众创造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打造新一轮无锡创新创业“升级版”。

  (一)实施众创空间建设行动,加快培育创新型孵化器

  充分利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创新孵化器发展成功经验,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高效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在我市九大板块和太湖新城建设十大“众创空间集群”,在每个“众创空间集群”中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媒体延伸型等众创空间,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众创孵化平台。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加快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股,采取“创投+孵化”的发展模式,形成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服务。深化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合作,联合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为创业者提供全流程服务。鼓励创业孵化载体的国际化发展,“走出去”在海外设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国外知名孵化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国资委;各市(县)、区政府)

  (二)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行动,壮大创业力量

  “众创”要更多面向大众和草根创业,积极推动以青年及大学生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和留学归国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队伍创新创业,促进创业主体由“小众”到“大众”。要积极推进青年及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高校院所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和创业学院,建设高素质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师资队伍,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者进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载体创业孵化。支持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再创业,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借助技术、管理等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开展产业孵化和新业态创生。吸引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到无锡创新创业,深入组织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加快构建海外高端人才更畅通、更灵活、更便捷的创业绿色通道,在全球范围内大力招揽海外人才落户无锡发展,把无锡建设成为“创业天堂”。(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国资委、农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各市(县)、区政府)

  (三)实施创业企业孵育行动,形成新经济增长点

  充分发挥创业孵化机构的产业孵育功能,围绕物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加强中小微企业培育,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的生力军作用,推动全市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产业瞪羚企业。办好一批科技企业加速器,为企业提供发展空间、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个性化服务,帮助其加速成长为行业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组织实施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小而强”、“小而优”的“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和新兴业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国资委、农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各市(县)、区政府)

  (四)实施创业投融资促进行动,完善投融资环境

  把握孵化器物业与服务分离、投资与孵化融合的新趋势,鼓励全市众创空间加快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从以房租物业为主向以投资与孵化服务获利得模式改变。大力完善众创空间“创投+孵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开展天使投资,支持全市孵化器普遍建立天使投资(或种子)资金,推动众创空间成为全市创投资本与创新创业无缝对接的新高地。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努力构建面向众创空间创业企业的多层次科技投融资体制。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大力推广省“苏科贷”、“科贷通”等科技金融产品,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创投债券等创新融资工具对创业企业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探索为创业企业提供发展空间、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后续支撑等个性化增值服务。以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为重点,加强上市培育辅导,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科技企业上市步伐。(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国资委;各市(县)、区政府)

  (五)实施创业大赛推进行动,丰富创新创业活动

  搭建大众创新创业交流平台,着力办好国家、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大赛、iCAN创业训练营、黑马创业大赛、太湖奖设计大奖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形成从源头上发现和汇集原创技术和优秀团队的机制。支持各类创业服务组织和机构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和大众创业需求,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导师分享会、创业训练营等各具特色的创业竞赛和活动,为创业企业提供宣传、交流、创投对接等孵化服务。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支持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者、创业早期项目提供创业培训。依托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大力开发品牌创业培训项目,构建涉及项目发现、团队构建、企业孵化、后续支撑等全价值链的区域创业服务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委、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国资委、农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各市(县)、区政府)

  (六)实施创业文化打造行动,活跃创业生态

  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鼓励全社会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鼓励更多大学生、90后、年轻科技人员等草根群体投身创业,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不断涌现创业新模式、新机制、新服务、新文化,让创业文化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引导和帮助创业企业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灵活运用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机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人社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国资委、农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各市(县)、区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工商注册流程。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工作,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工商部门可适当增加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注册企业数量。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发改委、财政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政府)

  (二)盘活现有存量资产

  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筑物,鼓励租赁使用高标准厂房(四层及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对现有的孵化载体、闲置厂房等进行改造,聚集相关产业创业服务机构,建设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载体,改建一批创业公寓,为创业者提供集公共办公区、会议室、活动区和住宿区为一体的价廉宜居的创业空间,打造一批“众创空间集群”,在“众创空间集群”内建设若干个众创空间。众创空间获得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牌子,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可申报创新型孵化器,给予前期投入20%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各部门)

  (三)降低创业成本

  鼓励各地区加大众创空间的支持力度,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大力培育天使投资人,鼓励各地对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开展早期创业投资的天使投资人提供场租补贴及资金奖励,引导更多的天使投资人投资早期创业活动。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可通过各地科技部门联系无锡农业银行科技支行、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提供贷款、融资对接服务。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创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主题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投融资对接、专利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各地区可根据活动成效和影响力给予适当后补助。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给予市级众创空间单独申报名额。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内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进入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备案库,享受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支持。(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各部门)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发挥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对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扶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初创期小微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转让、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税收优惠政策,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采购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

  (五)健全人才创业激励机制

  结合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的实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在财政补助、落户、社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落实国家、省制定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和管理者创办企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建立健全股权、期权、分红权等有利于激励技术创业的收益分配机制等相关规定。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空间内企业符合市人社局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要求的,可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立项后按政策给予支持;符合当年“太湖人才”计划要求的,可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立项后按政策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区要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地方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全市统筹协调联动,集成政策支持,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无锡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改革试点政策,在落实工商注册、财税政策、人才流动和专利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支持和指导;由市科技局开展无锡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各部门)

  (二)加强示范引导。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其他有条件的载体园区开展创业示范工程。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先行先试,大力引导和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向示范区集聚,鼓励各市(县)、区不断探索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大力构建全市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各部门)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践中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有效模式,提炼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广。组织典型经验交流,适时表彰一批有特色、有创新建树、有引领作用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关注和支持,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众积极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使创新创业成为一种价值导向、生活方式和时代气息,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各部门)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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