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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5-00866 | 生成日期 | 2015-03-26 | 公开日期 | 2015-03-27 |
| 文件编号 | 锡体竞〔2015〕16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体育局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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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下发2015年无锡市少年儿童体育竞赛活动的通知 | ||||
各市(县)区体育局、教育局、文体局(文体旅游局、社会事业局) 及有关学校(体育俱乐部):
为全面开展我市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广大少年儿童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提高体育运动能力,发现、输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市继续开展小学生、幼儿体育竞赛活动,现将《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幼儿各体育单项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各市(县) 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将文件转发到相关学校(或俱乐部),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1.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幼儿体育竞赛计划表
2.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幼儿单项竞赛规程
2015年3月26日
附件1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幼儿体育竞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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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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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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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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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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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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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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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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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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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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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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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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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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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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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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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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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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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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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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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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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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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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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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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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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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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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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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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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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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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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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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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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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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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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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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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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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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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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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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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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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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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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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类(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国际跳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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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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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塘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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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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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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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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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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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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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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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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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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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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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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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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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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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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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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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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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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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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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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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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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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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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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趣味轮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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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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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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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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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无锡市中小学生棒球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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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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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由市教育局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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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在各单项比赛补充通知中确定。
附件2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4月,地点另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竞赛组别
儿童甲组:限2002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者
儿童乙组:限200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者
儿童丙组:限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竞赛项目
儿童甲组:团体赛、单打、双打
儿童乙组:团体赛、单打、双打
儿童丙组:团体赛、单打、双打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
2、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七、竞赛办法
1、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各组别每队3人参加单打比赛。团体赛出场运动员名单须在比赛的第一节前15分钟交裁判组。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3、单打比赛以报名人数的多少决定赛制,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4、各单位报名时应按技术水平高低的顺序排列。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团体名次录取办法:
设总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根据各单位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名次分的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分数多者列前;若总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九、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十、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速度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6月,地点另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比赛组别及项目
1、少年甲组: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男、女5000米淘汰赛;
2、少年乙组:男、女300米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男、女3000米淘汰赛;
3、少年丙组:男、女300米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
五、参加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各单位各组别可报运动员男、女甲乙丙组各6人。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人;
3、除接力赛外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接力除外)。
4、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运动员参赛的,只进行测验,不计成绩;
5、江苏省队在编运动员不得参赛;
6、禁止跨年龄组参赛。
六、竞赛分组
1、少年甲组:限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校小学生;
2、少年乙组:2003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3、少年丙组:限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小学生。
七、竞赛办法
1、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2、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3、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选派。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参赛不足8人(队)的小项,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参赛不足3人(队)的小项,取消比赛;
2、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总分数多者列前,若总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接力项目双倍积分。
九、其他规定
1、参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各队的差旅费自理,并请自行办理相关意外保险;
3、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疾病医疗保险材料复印件。
十、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中旬、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参赛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 竞赛组别和项目
1、竞赛组别:
少儿甲组:2002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
少儿乙组: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2、比赛项目:
男子少儿甲组:32kg、36kg、40kg、44kg、50kg、54kg、+54kg
男子少儿乙组:30kg、35kg、40kg、45kg、50kg、+50kg
女子少儿甲组:30kg、34kg、38kg、42kg、47kg、51kg、
+51kg
女子少儿乙组:28kg、32kg、35kg、40kg、44kg、+44kg
五、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各组各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未在体育局注册的教练员,不得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未注册的教练员可在赛区办理注册手续)。
3、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规则;
2、各级别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3、各级别必须有2名以上运动员(不同单位)参加方能进行比赛;
4、运动员须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规定的道服,自备个人用护具(护裆、护肩、护腿)比赛时塞在道服内。头盔、护身由大会统一安排。教练员上场执裁须着运动服、运动鞋。
5、参赛运动员在赛前称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组(级)别录取前8名,按9、7、5.5、2.5计分[第一名9分录取1人、第二名7分录取1人、第三名(并列第三)录取2人各得5.5分、第五名(并列第五)录取4人各得2.5分]。不足8人,按高限录取计分。
2、团体名次录取办法:
设总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根据各单位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名次分的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分数多者列前;若总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2、运动员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身体检查证明以本次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九、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8月,地点另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竞赛组别
儿童甲组:2002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
儿童乙组:200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
儿童丙组: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竞赛项目
儿童甲组(男、女): 200米个人混合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儿童乙组(男、女):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儿童丙组(男、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儿童甲组200米个人混合泳为参赛运动员必报项目,另可选报二个单项参赛。同时可报4×50米自由泳接力和4×50米混合泳接力参赛。
3、儿童乙组运动员可报二项单项比赛,同时可报4×50米自由泳接力和4×50米混合泳接力参赛。
4、儿童丙组运动员可报二项单项比赛,同时可报4×50米自由泳接力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运动员:儿童甲组:男、女各6人;儿童乙组:男、女各8人;儿童丙组:男、女各8人;男、女组别之间不能调配。
(二)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各项均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各项报名人数不足8名(队) 的项目,按高限录取名次和计分, 报名不足2人(队) 不进行比赛,允许改项。
(二)设总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
九、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十、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7月,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综合训练房。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竞赛组别
儿童甲组:限2002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者
儿童乙组:限200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者
儿童丙组:限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竞赛项目
(一)项目:
儿童甲组:(男女共9项)
集体基本功、规定拳、长拳、剑枪小全能、刀棍小全能。
儿童乙组:(男女共11项)
集体基本功、规定拳、短器械(刀、剑任选一)、规定长器械(枪、棍任选一)。
儿童丙组:(男女共7项)
集体基本功、初级长拳、规定短器械(刀、剑任选一)。
(二)基本功具体内容:
1、腿法:正踢腿、侧踢腿、里合腿(击响)、外摆腿(击响)、前拍腿(击响)、后撩腿、弹腿、蹬腿、侧踹腿、前扫腿、后扫腿;
2、跳跃: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侧空翻、旋子;
3、五步拳(正反比赛);
六、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儿童甲组男、女运动员各3名,儿童乙组、儿童丙组男、女运动员各5名。儿童甲组每名运动员可报拳术1项、刀棍小全能或枪剑小全能选报1项;儿童乙组每名运动员可报拳术1项、短器械1项、长器械1项;儿童丙组每个运动员可报拳术1项、器械1项。各单位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按1:6配备。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儿童甲组、儿童乙组比赛难度动作采用《无锡市小学生武术[套路]年龄组规则》(另发)。
(二)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三)集体基本功分为儿童甲组、儿童乙组和儿童丙组三个集体项目组,动作顺序自定,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参赛运动员必须全部参加集体基本功比赛,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其他项目比赛成绩。集体基本功比赛人数儿童甲组6人、儿童乙组10人、儿童丙组10人,每少一人,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去1分。
(四)检录请提前1小时到检录处,提前40分钟第一次检录,并请运动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如因急性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经医院证明后,可不参加剩余项目的比赛,不取消已参赛项目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基本功双倍计分。
(二)团体名次录取办法:设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根据各单位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名次分的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分数多者列前;若总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九、报名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十、经费
各单位参赛费自理,江阴、宜兴参赛队按人数规定每人每天补贴30元。
十一、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聘请,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5月,地点另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参加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3、年龄规定: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者不得超过4人。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赛纪律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2009年3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方法》处理本次比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及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大会组委会和裁判长必须认真负责地将上述材料在比赛结束一周内上报至市体育局相关部门。裁判长不参加纪律委员会工作。
3、比赛采用室内5人制小场地,4号足球。
4、只允许使用胶底布面球鞋,不得使用护腿板。
5、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
标。
6、场下队员及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队员服装颜色
有明显差别。
7、每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全队(除守门员外)的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的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0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球裤左腿前面的小号码高10厘米),且两套服装号码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必须一致,队员号码数不得超过所在对的报名人数并不得使用“0”号。服装颜色号码不符合要求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
8、如果某队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则比赛无效,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此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9、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10、每场比赛分为三段;每一段比赛为20分钟;第二段比赛与第三段比赛之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第一段与第二段参赛的运动员不得作为此两段比赛中的替补队员;之外,替补队员人数不限;被替换下来的队员允许重新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前2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好的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有被填写上运动员上场名单的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11、计分和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如60分钟比赛为平局,则直接进行互罚球点球决出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比赛名次以各队同一阶段比赛积分判定,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总数的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点球决胜负进球数不计入)。
(3)如再相等,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12、每队每天安排两轮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13、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回复比赛,将视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余下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录取前8名,分别计9、7、6、5、4、3、2、1
七、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八、经费
各单位参赛费自理。
九、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6月,地点另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参加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个队,每队领队1人、运动员各12名;
3、年龄规定: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者不得超过4人。
五、竞赛办法
1、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标准场地、少年6号球。
3、各队在比赛中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者同时上场不得超过2人(竞技体育处更正)。
4、每队每天安排二轮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5、计分办法: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比赛名次以各队比赛积分判定,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男、女队各取前8名,分别计9、7、6、5、4、3、2、1。
五、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六、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九、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地点另定
二、参赛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参赛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个队,每队领队1人、运动员各12名。
3、运动员必须是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竞赛办法
1、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执行(不设自由人,不执行技术暂停,每局每队有二次暂停)。
2、赛制:
(1)不足8队采用单循环制。
(2)参赛队达8队以上(含8队)则抽签进行分组循环比赛,第二阶段由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小组第三名决5、6名。
3、比赛采用5局3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全队的Z值决定名次(总得分除以总失分),如Z值相等,则以C值决定名次。
4、参赛队要求提前15分钟达到比赛场地,无故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
5、网高2.10米。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录取前8名,不足八队不递减录取。计分按9、7、6、5、4、3、2、1。
七、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八、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九、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10月,地点另定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必须拥有全国学籍号(并在2014年9月1日前在锡入校者)。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6、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7、运动员必须凭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四、竞赛组别
甲组:限2002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者。
乙组:限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竞赛项目
甲组:50米、1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50米跨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公斤)、垒球、三项全能[100米、铅球(3公斤)、跳高]男、女各十一项;
乙组:50米、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男、女各八项。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运动员甲组男、女各12名,乙组男、女各8名。男、女之间,组别之间不能调配
2、报项规定:每单位每项目限报3人;每人可报二项,接力除外。报全能者只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个队。
七、竞赛办法
1、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3、甲组男、女跨栏,起跑线离第一栏12米、四个栏架,栏高0.76米(以栏架最低高度为准),栏距7.5米。
4、三项全能使用1992年田径规则全能评分表。
5、只有一名运动员报名的项目不比赛,由赛区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6、比赛在塑胶道上进行,一律用塑胶跑鞋,400米(含400米)以下的径赛项目一律用大会提供的塑胶道起跑器。
7、运动员比赛号码布按市统一规定由各单位自备。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接力双倍计分。
2、团体名次录取办法:设甲组团体总分、乙组团体总分、总团体总分奖,均录取前八名, 如总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九、报名和报到
报名报到时间和办法均按补充通知要求执行。
十、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无锡市体育局、无锡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棋类协会、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
三、比赛项目
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5月16日至17日,地点在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新校区)。
五、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六、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提供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购买。
5、外省、市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除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2014年9月1日前注册的在校在编学籍卡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9月1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6、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7、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8、运动员必须凭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核发的运动员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等,方可参加比赛。
七、竞赛组别
小学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乙组: 2004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丙组: 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八、参加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每棋一名,各队各组运动员人数不限报。
3、按照规程规定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及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
十、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2、采用7轮积分编排制,编号由电脑自动抽签生成。
3、比赛采用一局制。围棋采用每局双方45分钟包干制;象棋、国际象棋和国际跳棋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15秒。
4、比赛迟到15分钟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5、运动员凭参赛证参赛。
6、本次比赛执行胜者签字确认制度。每轮记分表裁判签字确认。
7、在本次比赛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批评。
十一、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个人各组录取前8名, 计分办法:9、7、6、5、4、3、2、1。不足8人的组递减一名录取名次。
2、团体各组录取前八名,取各队各组成绩最好的2男2女名次之和作为团体成绩,积分低者列前。以俱乐部为单位组队的,不计团体成绩。
十二、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每棋一名,各队各组运动员人数不限报。
2、报名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报名单发送至电子邮箱:dbt_szx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岩(手机:13771086800)
3、领队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在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校长室召开,同时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
4、各参赛单位于2015年5月16日8:30前到达比赛地点报到,比赛9:00开赛。
十三、经费
参赛报名费为每人100元(含两天中餐),团体参赛费每项每个组别100元,大会不提供住宿安排。
十四、其它
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五、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六、 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
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1、比赛时间:
(一)上半年:
初高中:4月25、26日共2天,
小 学:5月8、9、10日共3天。
(二)下半年:
初高中:10月24、25日共2天,
小 学:10月30、31日、11月1日共3天。
2、地点:惠山区天一实验小学阳光校区。
二、参加单位
江阴市实验小学、江阴市月城中心小学、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江阴市第一中学(初中)、江阴市第一中学(高中)、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宜兴市高塍实验小学、宜兴市实验中学(初中)、宜兴市高塍中学(初中)、江苏省宜兴市第一中学(高中)、无锡市隆亭实验小学、无锡市查桥实验小学、无锡市港下中学(初中)、江苏省羊尖高级中学(高中)、无锡市钱桥中心小学、无锡市天一实验小学、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初中)、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高中)、江苏省无锡连元街实验小学、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无锡市扬名中心小学、清名桥中学(初中)、无锡市五河新村小学、无锡山明中学(初中)、无锡市雪浪中心小学、无锡市蠡湖中心小学、无锡市雪浪中学(初中)、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高中)、无锡市坊前实验小学、无锡市后宅中学、无锡市新城中学(初中)、江南中学(初中)、无锡市北高级中学(高中)、无锡市第六中学(高中)无锡市机电高级技术职业学校(高中)、无锡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高中)等参赛单位。
三、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1、各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4人、运动员男、女各3—4人(小学设甲组、乙组、丙组)。
2、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校,思想品德好、学习认真,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者。如在团体赛中和单打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严肃处理(则取消该校组别团体项目比赛成绩和该运动员单打比赛的所有成绩)。
3、运动员必须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江苏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号。比赛前必须当场向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没有出示的不得上场比赛。
4、外省、市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除需出示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5、在比赛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将取消该组别团体和个人的所有成绩,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批评。
6、小学甲组、乙组、丙组男女团体必须有一名直拍队员报名上场,否则团体成绩无效,此打法一直保持到单打比赛,并请在报名单上注明某人为直拍。
7、说明:除新队员外,2014年已参加过无锡市乒乓球传统校比赛的队员不再需要验证。
四、竞赛项目
小学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小学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设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小学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另设总团体共13项。
初高中组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和总团体各5项。
五、报名
1、各单位报名单,必须用A4纸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顺序按技术水平由强至弱填写。
2、请各参赛单位将领队、教练、运动员报名单上半年于2015年4月8日前、下半年于2015年9月25日前上报电子文档至邮箱:han690817@126.com,逾期作弃权。韩斌15106187345
3、根据比赛要求:所有运动员比赛前要检验二代身份证、学籍卡。请各代表队派一位代表上半年于2014年4月10日、下半年9月28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16:00到江苏省无锡连元街小学教师阅览室进行检验二代身份证,检验时请带好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籍卡复印件,外省、市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除需出示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4、各传统学校必须上报一名参加过2014年市统一培训的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执裁工作。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采用双方各出场3名运动员打5场单打的比赛方法,5场3胜,小学组每场5局3胜,初、高中组每场3局2胜,每局11分。
3、团体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单淘汰赛,决出前8名。
4、小学组单打比赛采用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单淘汰赛决出前8名;初高中组单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制,决出前8名,每场5局3胜,每局11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单项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名次加倍计分,总团体以比赛的得分之和排列名次。
2、男、女团体前8名颁发奖状、证书(前3名发奖金)。
3、男、女单打前8名颁发证书(前6名发奖金)。
4、教练员所带运动员获得团体比赛前3名、单打比赛前6名,授予指导荣誉证书。
5、总团体前8名颁发奖牌。
八、抽签
2015年4月 17日、10月16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无锡连元街小学进行抽签,并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击剑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无锡市体育局、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5年7月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击剑训练房。
四、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五、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提供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外省、市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除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2014年9月1日前注册的在校在编学籍卡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9月1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6、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7、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8、运动员必须凭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核发的运动员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等,方可参加比赛。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生):男、女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七、参加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各单位领队1名,教练员:少乙组、儿童组各1名;运动员:少乙组男、女各4名以上,儿童组男、女各4名以上。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剑联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2、比赛进行分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
3、团体赛至少有3人才可参加。如团体无替补队员(第四名队员),可由同性别、同年龄组其他剑种的运动员兼项。
九、报名与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十、器材规定
1、比赛所需的各种服装、器材均自备。
2、所有器材须符合击剑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儿童组比赛使用剑(0号剑)
3、所有运动员必须配戴硬质护胸。面罩后面要有松紧带加固,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参加比赛。
4、各种器材经大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该项目首次开展如基层学校没有上述规定器具,由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提供。
十一、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各组各项均录取总名次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如遇报名人数等于或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有一人录取一人。
2、设学校代表队总分排名,按参赛分计算。
十二、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小组名单另发。
十三、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短式网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月11日,市体育中心网球馆。
三、参加单位:
全市各小学均可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各所小学1-6年级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提供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
由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外省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2014年9月1号前注册的在校在编暂学绩卡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9月1号前,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有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的,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运动员必须凭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核发的运动员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
五、竞赛组别以及场地用球
甲组:5-6年级的学生,标准场地,标准球拍、网球;
乙组:3-4年级的学生,短式场地,标准短式球拍、海绵球;
丙组:1-2年级的学生,短式场地,标准短式球拍、海绵球。
六、比赛赛制:
1.团体比赛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单循环或分组循环后同名次决赛的方法进行。6个队(含)以下进行单循环,6个队以上先进行小组循环赛,再同名次决赛确定名次。
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第三单打,由各校教练赛前确定出场名单。出场名单一式两份,在本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交由裁判长交换。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赛前15分钟不交出场名单者,视为弃权。
2.单打比赛
无单位的个人只要符合资格也可以报名参赛。所有参赛选手经抽签确定位置进行淘汰赛。
七、计分办法
比赛采用一局定胜负,11分制,得失2分后交换发球。当比分10:10时,须有一方连续胜2分为该局胜;14:14时,加赛一分定胜负,得分的一方即胜胜。
选手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出名次:
A、胜负关系;B、净胜场数;C、净胜分数;D、抽签。
八、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月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8658122@qq.com,并于2015年月日到无锡市体育中心网球馆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文本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和运动员学籍卡。组委会负责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将取消参赛资格。对参赛运动员年龄有异议者,按照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由组委会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无锡市体育中心网球馆地址:太湖西大道1500号,联系人:朱教练,联系电话:17706179977
九、奖励
团体与单项比赛均取前八名,组委会将对各项比赛优胜者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服装要求:上场队员要求一律穿运动服、运动鞋,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2.低年龄组可参加高年龄组的比赛,高年龄组不能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每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3、裁判员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4、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5、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2015年无锡市小学生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5月30日在无锡市射击射箭馆(太湖西大道1500号,新体育中心内)举行。
二、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三、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提供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外省、市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除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2014年9月1日前注册的在校在编学籍卡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9月1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6、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7、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8、运动员必须凭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核发的运动员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等,方可参加比赛。
四、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 竞赛组别
甲组为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
乙组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 竞赛项目
甲组:
1、男子小口径坐姿无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2、女子小口径坐姿无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3、男子气步枪坐姿无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4、女子气步枪坐姿无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乙组:
1、男子小口径坐姿有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2、女子小口径坐姿有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3、男子气步枪坐姿有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4、女子气步枪坐姿无依托5+10发个人、团体
综合:
1、参赛队男子团体
2、参赛队女子团体
3、参赛队总团体
五、 参加办法
1、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男女各6名)。每项参加人数不得超过3人,不得跨组别兼项。
六、 竞赛办法
1、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击竞赛规则。
2、坐姿项目持枪手臂须放置在靶机左侧。
3、参赛枪支、子弹由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提供(各单位可在报名后,提前联系进行赛前训练,免费提供各参赛单位赛前训练小口径子弹300发,气枪弹500发。联系电话0510-85122519)。
七、 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男、女各项目均录取个人和单项团体前六名给予奖励。
2、比赛设男、女团体总分和参赛队团体总分前六名奖。团体总分按各参赛队所取得个人和单项团体名次得分之和而定。个人和单项团体名次1--6名:分别计9,7,6,5,4,3分。
八、 报名和报到
1、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一式3份分别寄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逾期报名,则按本单位报名人数减半参加比赛。
2、报名后,每更改一处交手续费30元,弃权每人每项交手续费50元。
3、报到时间、地点:待定
九、裁判员
1、各参赛单位必须派1名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工作,如派员有困难,则须交纳裁判费300元。其余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聘请。
2、比赛总裁判长由华建昇同志担任。
十、未尽事宜,由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2015年无锡市少儿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体育局、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5年5月在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举重房举行。
四、参加单位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
五、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提供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
3、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
4、有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外省、市在锡就读的学生参赛,除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2014年9月1日前注册的在校在编学籍卡外,必须提供父母在锡工作单位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9月1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在锡购房的房产证明)。
6、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
7、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在就读学校在校在编学籍满两年以上,方可代表该单位参赛。
8、运动员必须凭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核发的运动员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等,方可参加比赛。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少年组(13-14岁):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11-12岁):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少年组:
男子:39、44、48、52、56、62、69、69公斤以上级
女子:36、40、44、48、53、58、58公斤以上级
儿童组:
男子:39、44、48、52、56、62、69、69公斤以上级
女子:36、40、44、48、53、58、58公斤以上级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按1:8配备。
(二)一个运动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在省体育局注册的IC卡注册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报名不足8人的比赛项目按高限录取名次。
十、报名和报到
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
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小组名单另发。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2015年无锡市第四届幼儿趣味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地点:无锡市体育中心南广场
二、主办单位
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无锡市轮滑协会
四、参赛单位
无锡地区幼儿园、轮滑俱乐部(会员单位)
五、项目和年龄分组
中班: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大班: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一)个人项目:
分中班、大班两个组别:(不分男女)
1、百米竞速
2、速度过竿
规则:选手从助滑区开始滑行至规定高度的水平竿前,利用惯性俯身穿过水平1米竿,通过时手撑地均无效,淘汰出局,不计成绩。成功通过者再进行下一个更低高度(0.8米)的竿,规则如前最终以用时最少者获胜,两杆之间相距20米,前后距离各20米总长60米。
(二)团体项目:每个幼儿园10人
1、4×75米接力赛
规则:无实物交接;选手进入接力区时,由监道裁判员发口令下一个选手出发。
2、60米拉龙赛
规则:每队6人,不分年龄、不分性别。6人连接从起跑线出发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滑向终点线。如滑行过程中有断龙现象,需要接好后继续比赛,仍有成绩,但到达终点时必须为整龙,否则不计成绩,以最后一名运动员的轮滑鞋整体通过终点线为计时终点。
记分方法:以计时成绩先后排名并计分。
3、亲子赛项目:60米迎面接力赛
规则:家长要求爸爸或妈妈一人参赛,无实物交接,选手到达接力区时,裁判员发口令下一个选手出发。
记分方法:以计时成绩先后排名并计分。
六、参赛办法
1、各单位参赛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参赛人数限40人。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由幼儿园、轮滑俱乐部组队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参加比赛必须佩带头盔,儿童还必须穿戴全套护具(包括护手、护肘、护膝和头盔),否则不得参赛。运动员的服装要符合轮滑运动的特点。
4、运动员户口本复印件由各参赛单位收齐备查。
5、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1日,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21日下午16:30。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2、幼儿团体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俱乐部团体总分前2名给予奖励。幼儿单项计分方法: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一名者得9分,依次类推,团体项目按18、14、12、10、8、6、4、2方法计算;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幼儿单项前8名成绩总和加上幼儿团体项目总和成绩相加。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列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设团体总分(前8名)奖、俱乐部团体总分(前2名)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优秀指导奖,具体办法按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八、报名方式
1、幼儿园团体会员单位报名采用网上\网下同时报名。(中班和大班报名表要分开填写)请各参赛单位联系QQ1298253459索取《竞赛规程》、《报名表》、《购买保险名单》。
2、请各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稿填好发送至邮箱:1298253459@qq.com。同时,打印一份盖上公章,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连同《购买保险名单》及报名费一起交上来。
参赛报名咨询电话:13921175735夏老师 18921294516董老师
九、报名费
参赛运动员交纳报名费40元/人(含保险)。
十、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14:00在扬名中心小学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十一、其他
1、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2、比赛当天如遇下雨,另行通知。
3、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轮滑协会。
十二、裁判员由市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标语口号:
轮滑运动伴我快乐健康成长。
来源:无锡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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