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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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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4-02656 生成日期 2014-11-17 公开日期 2014-11-17
文件编号 锡社保党发〔2014〕13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担当意识,进一步推进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无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和《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各部门、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担当意识,进一步推进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无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和《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担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保经办管理和中心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严格考核。(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3、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从社保经办管理的体制机制上防治腐败。(承办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各部门及办事处)

  4、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制定措施,推进落实,狠刹“四风”。(承办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5、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办事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工作落实。(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6、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二、强化教育管理

  7、制订廉政教育计划,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监察室)

  8、坚持依法经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党纪条规、社保政策法规、社保工作纪律。(承办部门:中心各部门、办事处)

  9、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承办部门:中心各部门、办事处)

  10、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监察室)

  11、建立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加强警示教育,一周一提醒、一月一主题、一季一督查,完善明查暗访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承办部门:监察室、党群工作部、办公室)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13、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制订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承办部门:监察室、党群工作部)

  14、领导、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承办部门:中心纪委、监察室)

  三、自觉接受监督

  15、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承办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党委会报告和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承办部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17、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定期向政协民主监督员和中心行风监督员等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承办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18、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承办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

  一、班子主要领导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指导和检查,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4、定期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

  6、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问题。

  7、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防控。

  4、负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分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

  5、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

  6、发现分管范围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应及时报告,并支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7、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

  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严肃执纪问责

  1、加强对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2、加强对部门、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中心各党支部和党员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3、坚持对落实上级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决不掩盖问题、回避矛盾。

  

5、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6、对中心纪检监察室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及时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实施问责。

  7、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履行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严厉惩治腐败

  8、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积极协助上级纪委查办案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纪检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

  9、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体系,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受理对中心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10、严格执行案件审理相关制度规定,接受上级纪委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查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11、加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情况的通报、曝光力度,增强威慑力。

  三、严格自身监管

  12、落实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举措,严格执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3、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学习,严防“灯下黑”,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水平。

  14、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制约,对纪检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1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来源:中共无锡市社保中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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