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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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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4-01979 生成日期 2014-08-12 公开日期 2014-08-13
文件编号 锡社保纪发〔2014〕3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中心纪委根据上级纪委抓住重点节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纠正“四风”的相关要求,现重申如下规定:

各部门、办事处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中心纪委根据上级纪委抓住重点节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纠正“四风”的相关要求,现重申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中心“六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2.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3.严禁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以及娱乐活动;

  4.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及贵重物品;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准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6.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月饼等土特产;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无锡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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