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老年服务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价格收费 > 听证信息 > 正文

无锡市地铁票价听证会第一次公告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4-00701 生成日期 2014-03-20 公开日期 2014-03-2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物价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市地铁票价听证会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14年4月下旬召开无锡市地铁客票价格听证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1名,其它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6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等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委托社区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市有关部门、相关利益方、专家学者、政协委员等参加人分别由我局委托相关组织、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4.新闻媒体记者报名参加。
  四、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热心公益,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请于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无锡市物价局综合处报名。
  新闻媒体记者请于3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记者证到我局报名。
  报名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 711房间。报名电话:81825026;传真:81825024。
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欢迎通过信件、关注无锡市物价局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以及登录物价局政务网站等方式,就无锡地铁票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无锡市物价局
                                                                              2014年3月20日

 

来源:无锡市物价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