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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3年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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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3-00678 生成日期 2013-04-24 公开日期 2013-05-02
文件编号 锡政办发〔2013〕106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 2013 年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3

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 2013 年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4

 

 

 

 

 

无锡市2013年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着力推进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为主线,以转型发展为主题,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为路径,推进加快建成低碳城市,现提出 2013 年全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推进结构调整降碳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微电子、高端装备制造与工业设计、生物、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加快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建设。2013 年,新兴产业产值(销售收入)增长15%以上。二是大力发展服务业。调整提升传统服务业,重点推动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现代商务服务业、现代信息服务业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促进产业链向两端 延伸,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优化发展旅游业,促进旅游与文化、商贸、休闲、度假、会展等领域融合发展。2013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5% 。三是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发展生态型农业和都市型农业,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产业政策相关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工业锅炉、窑炉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继续开展化工、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整合整治, 深入推进三高两低企业整治, 加快淘汰化工、纺织、石化、电子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的落后产能,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完成淘汰落后年度任务。

(三)建立碳排放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 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限制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增加煤炭和电力消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能源监察、审计,建立差别电价和产品碳排放准入标准,鼓励企业推行绿色生产。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电等清洁能源。

二、推进能源领域减碳

(一)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实施以大代小上大压小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提高单机容量。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电厂清洁燃料掺烧比例。加强电源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受电能力和供应可靠度。在落实气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天然气发电和燃气热电项目的发展。

(二)加快发展热电联产。优化调整热力布局,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燃煤热电厂调整,加快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燃油小锅炉。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积极鼓励用热单位新建或改建天然气分布式供热系统。太湖新城范围内全部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快燃煤热电机组技术改造,推广长输热网技术,扩大供热半径,提高供热能力。

(三)推进天然气利用。增强气源保障,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运作,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对外合作。

(四)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全面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对于设定的清洁能源区内用煤总量进行有效控减。清洁能源区内限制销售、使用原煤和重油,积极促进天然气、集中供热、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原则上,清洁能源区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燃烧设备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油)窑炉的,要按规定严格审批。同时,大力推进燃煤炉,建设清洁能源示范区;积极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示范工程。

(五)严格控制原煤消费总量。全市原煤总量控制在 2800万吨以内,其中对各市(县)、区规模以上工业原煤消费实行总量限额控制。原则上各市(县)、区以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全年原煤消费总量为限额,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全年原煤消费总量均不得超过此限额,确保我市原煤消费量持续增长的态势得到控制。

三、推进新能源应用示范

(一)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供热系统。

(二)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实施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和地面光伏发电电站工程,加强光伏发电在建筑领域和城市照明领域的应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建设。凡屋顶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适合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应优先考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

(三)促进生物质能的应用。积极开展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沼气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

(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示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无锡市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在市区、江阴、宜兴等地选择特定公交线路或区域,开展城市公交新能源客车示范运行;在公园、景区、工业园区等地推广新能源观光车和专用车,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和数量。建设相配套的充电站、充电桩。

(五)推广绿色照明的应用。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逐步普及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重点在工厂、办公楼、市政景观照明、公用设施照明、交通信号灯等场所,推广高效照明光源。

四、推进建筑节能减碳

(一)新建低碳节能建筑。以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集成的综合示范为重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广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地源热泵、建筑外墙保温隔热、屋顶绿化等节能技术,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督促绿色建筑开展设计标识和评价标识。积极推广环保型建材,提倡成品住房建设。

(二)改造既有高能耗建筑。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状况调查、能耗统计,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分步骤实施分类改造。开展无锡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充分利用无锡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逐步制订与实施无锡市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管理。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改造效果。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规范化、规模化应用。积极鼓励在农村集中居住点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和新技术在城乡建筑中的应用。

(三)加强建筑能耗监管。重点抓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建筑能耗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建筑运行节能。

五、推进低碳交通试点示范

(一)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结合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有关要求,深化完善《无锡市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区域性试点实施方案》,开展节能技术及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强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的良好的框架和机制,推动行业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纵深发展。

(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快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效率、均等化的出行服务。编制和完善公交发展规划,促使城市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进一步协调公交发展所需的财政政策、资金安排、用地保证、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等保障措施。大力开展无车日等环保活动,减少私人小汽车日常使用。

(三)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引导传统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提高物流效率,加快现代物流发展,支持一批物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大力推动运输业与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的深度融合,带动全行业产业升级。

(四)贯彻交通节能标准政策。严格按照省地方标准《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要求,执行维修机构资质核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严把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关,禁止高耗油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配合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六、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一)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全年实施土地整治总面积2万亩,其中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000亩,补充耕地项目4000亩。

(二)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中水回用工程,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率达到3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优化运行调度,确保污水管网运行安全。确保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

(三)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等节能机制,引导全社会挖潜节能。创新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

(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实施餐厨垃圾利用、建筑垃圾利用、 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开工建设日处理规模400吨的第三座餐厨垃圾处理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2013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五)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年内全市15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启动循环化改造工作。全力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示范工程,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63家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七、推进碳汇建设

(一)提升碳汇能力和质量。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及湿地公园建设等工程,继续推进水生植物控制性种养治污工程建设,力争完成无锡市区控制性种养水葫芦工程 6000 亩。建设太湖新城等一批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13年完成自 然湿地保护率30%

(二)推进城乡绿化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市区新增城市绿地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68%

八、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一)深入推进全市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从地区、园区、企业、小城镇等层面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形成一批有带动示范效应的低碳地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和低碳小城镇。

(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创建。创建两型社会示范镇(街道)7个、示范村(社区)25个、示范学校18个、示范企业15个。

(三)加快碳排放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无锡市碳排放监测管理综合平台建设。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5印发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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