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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3-00436 | 生成日期 | 2013-03-27 | 公开日期 | 2013-03-2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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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5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坚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强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市场监管等各项措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3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0〕29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价格调控目标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三二一”工作目标:即“三个不”,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两个不高于”,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高于苏南五市平均水平;“一个力争”,力争将物价控制在省定目标内,高度关注主副食品、商品住房、公共服务三大类价格,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市(县)、区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一是保证本地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强化本地区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二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完善价格调控预案,及时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的价格异动事件,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准确分析和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影响。四是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媒体的主动引导,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本地区价格稳定与社会和谐。
(二)市各有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积极扶持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认真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之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既定部署抓紧实施新蔬菜基地建设计划,年内在市区建成4万亩具有现代化设施的蔬菜基地。加快引进优质蔬菜品种,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能力。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等优惠政策,继续落实救灾化肥储备补贴政策,全力做好化肥和柴油的市场供应工作。(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2.努力保证重要商品市场供应。按照我市人口消费量水平,建立健全粮食、蔬菜、猪肉应急储备制度。充分发挥朝阳集团和天鹏集团等龙头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货源,建立一批直供本地市场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和组织农民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农贸市场直销,增强农副产品市场供给能力。用足用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布局布点,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切实规范农贸市场收费行为,落实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对农贸市场摊位费实行备案和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无锡工商局)
3.加快蔬菜平价商店建设。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平价商店”活动,完善日常价格监测比对体系,对平价商店经营的商品实行目录管理醒目公示,进一步加大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和规范力度,健全完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补贴和运营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平价商店水电价格优惠及相关扶持政策,在确保现有平价蔬菜品种、质量和价格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平价蔬菜品种,努力增加平价蔬菜供应量,真正把平价商店打造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企业欢迎的惠民工程。(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4.严格政府定价项目管理。从严控制地方调价措施,继续暂缓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除贯彻国家及省节能环保政策外,市级权限内原则上不出台重大政府调价项目。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扎实开展价费优惠政策督查年活动,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5.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38号)精神,严格落实新建住房年度价格预控目标,认真做好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商品住房销售的明码标价工作,继续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审核,稳定房价。(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物价局)
6.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监测预警。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以各类超市、卖场、菜场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价格欺诈,营造放心消费”专项治理行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价格举报绿色通道,加大市场巡查及举报值守力度,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完善价格信息监测和分级预警,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价格动态,对市场价格异动及时预警预报。(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无锡工商局)
7.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政策,建立梯度增长和按月发放机制。加快编制低收入群体消费价格指数,客观反映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为制定和完善保障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重残救助工作力度,继续对低保家庭中的就读学生增发伙食价格上涨补贴,努力确保各类学校饭菜质量、数量和价格基本稳定。高度重视政府调价项目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出台价格改革措施时要同步制定对低收入群众的优惠措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校管中心)
8.努力稳定社会预期。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力度,拓宽发布渠道,通过信息发布和货比三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化趋势,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消费者理性消费,稳定市场价格预期。加强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澄清虚假不实信息,严厉查处恶性炒作的事件,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加快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价格诉求,努力将群众关注的各种民生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广电集团)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保供稳价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物价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保供稳价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市物价局汇总。
(三)强化目标考核。及时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落实情况组织全面考核和总结讲评,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调控建议。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