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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2-01246 | 生成日期 | 2012-10-24 | 公开日期 | 2012-10-24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提供材料 | ||||
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户籍、学历、婚姻状况等证明;3、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4、拟租住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婚姻状况、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收入等证明;5、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来源: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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