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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景路(清源路-干城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意见情况
根据国土资函〔2012〕699号,为实施瑞景路(清源路-干城路),征收集体土地 3.0023公顷,其中农用地2.2762公顷(耕地0.4612公顷)、建设用地0.7261公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部第 10 号令,及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1〕40号 和无锡市人民政府锡政发〔2011〕161号等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经与被征地单位协 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按规定 进行了〔2012〕第108号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接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公告内容提出的书面意见。
来源:无锡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