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2 15:01 来源:锡山
(一)资产清查
每年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切实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对清查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或损失,应当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按规报批处理。
(二)规范交易
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分级交易,单笔交易收益在400万元(含)以上的按规定经区级审核后,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
(三)租赁管理
集体资产出租原则上实行先付后用,租赁价格不得低于街道制定的租赁指导价。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原则上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超过3年的需报街道备案后按相关政策办理,同时应明确租金合理增长条款。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应及时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索赔等方式,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