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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农发【2025】8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6-01 16:53  来源:滨湖

  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88 号、苏农 计〔2025〕39 号),现将 2026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提 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你区 2026 年“1100252 农林 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科目,支出列“213 农林水 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明细功能科目详见附表,待 2026 年预算 执行年度开始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是中央提前下达的 2026 年农业相关转 移支付资金。未明确具体任务的农业产业发展专项以及经营主 体能力提升专项,按各区 2025 年已下达中央专项资金占比核定 预拨,2026 年实际下达资金额度、工作任务清单及对应绩效目 标,根据省级正式文件下达后另行确定。

  二、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密切合作,提前谋划使用 方向,做好项目储备。待 2026 年实际下达资金额度、工作任务 清单及对应绩效目标明确后按规定上报项目安排落实情况明细  表。

  三、请各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 金管理,实行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推进公开公示 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并及时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

  四、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产业 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 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列入转移 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 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 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其中,粮油生产 保障资金按扩种油菜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踪,耕地建设与利用资 金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方向追踪,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 灾资金按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支出方向追踪,相关预算指标在接收、登录和下达等各个环节应单独 列示。

  五、请各区根据相关要求,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同时,各区要完成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政策满意度≥90%的绩效指标,7 月 20 日前将补贴发放 工作总结、发放情况汇总表及资金结余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级汇总后于 7 月 31 日前报省农业 农村厅、省财政厅。

2026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地区

 

资金合 计

粮油生产保障

农业生态 资源保护

 

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

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资金(动物防疫)

农业生产发展

耕地建设 与利用

小麦一喷 三防

 

油菜生产

渔业资源 保护

 

强制免疫

养殖环节

无害化 处理

 

金额

农机购置

与应用 补贴

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

 

科目

 

2130135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2130122

农业生产 发展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 支出

 

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

2130120

稳定农民 收入补贴

市区合计

2518.92

50

51

96.2

759

5.26

2

21

10

1524.46

 

1

市农业 农村局 本级

 

226.2

 

 

 

96.2

 

130

 

 

 

 

 

2

锡山区

1366.73

32

35.42

 

278

2.56

 

11

 

1007.75

3

惠山区

706.46

11

4.35

 

336

2.7

2

4

5

341.41

4

滨湖区

58.23

2

7.83

 

2

 

 

 

 

46.4

5

新吴区

161.3

5

3.4

 

13

 

 

6

5

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