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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街道资产管理概况

时间:2026-05-29 15:56  来源:锡山

  为强化街道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对集体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防止流失损毁,确保街道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对街道集体(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进一步规范街道及下属单位集体资产管理,资产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理确定租金,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特殊情况、超过五年的需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审核同意。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通过公开竞价、协商租赁方案和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调整方案,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适度调整涨租比例。租赁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合同要素合法准确,并录入“无锡市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出租的资产一律不允许转租,及时催缴租金,确保租金应收尽收,资产收入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件公开发布)